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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傳媒報道,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政法部記者馬騁,為了對一宗新聞事件進行深入採訪,於今年4月多次向向上海市規劃局提出採訪申請,但一直遭到拒絕。他遂以“政府資訊不公開”為理由,控告上海市規劃局,案件已獲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成為中國首宗新聞記者起訴政府部門侵犯新聞採訪權的案件。
報導引述馬騁在行政訴訟狀中指出,根據《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政府部門對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政府資訊,應主動公開或因應有人申請而公開﹔上述規定還制定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代表各級政府向社會發佈資訊﹔對記者的採訪申請,政府部門也應依申請而公開政府資訊。馬騁要求法院判決上海市規劃局,按照規定提供他所需要的政府資訊。
記者周三成功聯絡上馬騁,但他表示目前不便接受訪問。
此外,馬騁在致“中國記協”的信中說,近幾年,他在採訪工作中,經常遭到一些政府部門的拒絕。一些部門採用違反法律和不合常規的方法限制新聞採訪,使記者無法行使正當的採訪權。個別政府部門,甚至將他的的書面採訪申請當作信訪處理。
記者致電中國記協,但無法聯絡發言人。
中國資深新聞工作者高瑜表示,政府官員對公開資訊的概念薄弱,因此記者被拒採訪的情況十分普遍。高瑜說,這次案件獲法院受理對日後政府在資訊公開的規定上有積極的意義。她又認為,該記者以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採訪權是值得鼓勵及推動的做法。(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