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鴻富錦起訴報導勞工待遇的記者並索賠三千萬
2006.08.30
一家臺資公司在深圳起訴上海《第一財經日報》的兩名記者﹐並索賠三千萬人民幣﹐目前深圳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凍結了兩名記者的個人財產。
臺灣企業富士康旗下的深圳子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因《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其存在工人超時加班等勞工權益問題﹐日前向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撰寫文章的記者王佑和編委翁寶“侵犯名譽權”﹐索賠三千萬人民幣﹐並要求法院凍結2人的財產。目前﹐深圳法院已經立案﹐2名記者的個人財產也遭凍結。
本臺粵語組致電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報社查詢﹐值班人員表示知道這件事情﹐但具體情況並不了解。希望記者聯絡報社主管。
據悉﹐這是中國大陸至今向媒體記者索賠金額最大的名譽侵權案﹐也是首例沒有起訴媒體法人而直接起訴記者﹐並且凍結記者私人財產的案件。在全國新聞界倍受關注。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中國法律﹐記者在自己報紙上發表文章是一種職務行為﹐是受報社委託的。因此富士康下屬公司起訴記者而不起訴媒體本身﹐是搞錯了訴訟對象。
新華社引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辦負責人的話說﹐深圳中院在看到媒體相關報道後﹐主要領導人召開會議研究﹐從新審查了此案的所有手續﹐認為此案在“程序上沒有一點瑕疵和問題”。鑒于此案引起的反響巨大﹐深圳中院將加快審理速度﹐“快立案、快開庭、早日審結”。
《第一財經日報》的法律顧問張娟娟則表示﹐報社已經通過公函向鴻富錦公司表示譴責﹐報社希望對方能作出明智選擇﹐撤回訴訟﹐但對方沒有撤訴的意思。
而鴻富錦公司的代理律師則回應說﹐輿論對此案的質疑是不對的﹐公司方面會在適當的時候召開新聞會﹐說明自己的道理。
深圳鴻富錦公司隸屬與台灣首富郭臺銘的富士康科技集團﹐為美國蘋果電腦公司製造iPod產品。6月中旬﹐《第一財經日報》發表了記者王佑的報道﹐以一名員工的口述形式﹐指工程普遍存在超時加班及公司工資管理存在弊端。王佑之後表示﹐她通過網絡渠道聯繫採訪了多名員工﹐並向富士康集團的對外聯絡部確認了核心事實。
總部設在巴黎的記者無國界周二發表公開信﹐要求蘋果電腦公司總裁介入這一案件﹐說服富士康公司撤消對兩名記者的起訴。而蘋果公司發言人周三表示﹐他們正在幕後努力解決這起糾紛。
《第一財經日報》隸屬與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總編秦朔表示將全力支持兩名記者應對這場官司。(李靜文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