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涛不服判刑在狱中自写上诉状和辩护词
2005.05.20
据中国人权的报导﹐原《当代商报》记者师涛因不服法院于今年3月11日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而将他判刑入狱10年﹐因此他分别于本月的4日和9日在狱中写了一份上诉状和辩护词﹐希望能为自己在案件上讨回公道。
中国人权表示﹐根据师涛的上诉状和辩护词﹐师涛将自己所写的报社例行编前会的一份笔记传送给美国纽约的洪哲胜主办的《民主通讯》发表﹐这份笔记所记录的内容是报社传达省委宣传部关于社会"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其中提到"六四"分子准备闯关回国﹐举行"六四"15周年纪念活动。 不过中国法院的判决书认定﹐师涛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重要内容"摘要发给了境外网站﹐构成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师涛在上诉状中指出﹐认定这一通知内容是国家秘密﹐乃是国家保密局"事后"确定的密级﹐违背了《国家保密法》的规定。 同时师涛表示﹐传送给洪哲胜的纪录内容都是"社情民意"﹐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等法律规定的秘密内容毫无关系。他也指责中国当局对他非法逮捕﹐并非法充公他的个人文件﹐是违反了中国刑法的程序﹐因此要求湖南省高级法院撤销原判﹐宣布上诉人无罪。 中国人权主席刘青向本台粤语组表示﹐他们除了对师涛的案件十分重视外﹐同时他们亦认为﹐从师涛一案中又再一次反映出﹐自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掌权后﹐大力压制、扼杀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又一典型事例。因此中国人权呼吁﹐希望国际社会关注中国趋向更加专政的危险倾向﹐同时强烈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无罪释放师涛。
此外﹐美国纽约《民主通讯》的主办人洪哲胜在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他清楚地向我们说明了师涛这一篇被中国当局认定是国家秘密文件所记录的内容以及师涛希望发表这篇文章的真正动机﹐洪哲胜认为﹐对于师涛一个普通的记者而然﹐怎可能得到中国政府的国家秘密。
洪哲胜表示﹐这次师涛被判刑﹐实际上是中国当局用来打压言论自由的一种做法。因此对于他的上诉﹐洪哲胜表示十分支持﹐同时亦希望师涛能早日得到释放。(自由亚洲电台蒋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