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福州法院上月裁定一名婦女在懷孕期間遭辭退的勞工糾紛案件﹐女工獲勝訴﹐獲得4500元人民幣賠償﹐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在類似案件中﹐這是首宗工人獲勝訴的案件。
當事人小林在福州東大公司工作了三年多﹐去年突然被公司辭退﹐當時小林已懷孕五個月﹐當小林辦理離職手續時﹐欲向取回300元服裝押金時﹐公司卻表示要一個月後處理﹐小林於是向福州市總工會反映此事。雖然東大公司同意賠償一個月工資﹐小林不願接受。﹐後向福州市勞動市勞動監察支隊投訴。經當局調查後﹐裁定小林勝訴﹐責令福州東大公司恢復小林的工作﹐並支付小林被辭退後至恢復工作前的薪金。
東大公司不服向法院上訴﹐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並認為東大公司違法收取服裝押金3000多元﹐被當局?款一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