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四川分行要求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2007.11.14
再有中国大型企业怀疑为了规避明年元旦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要求员工自动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三千多名代办员被中银威逼签署“主动解除原劳动协议”﹐否则中银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部份受影响员工已要求工会介入仲裁﹐亦有员工自行聘请律师。
有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的员工在网上投诉表示,11月6日各支行召开员工大会,宣布中国银行要进行员工体制改革,将编外人员俗称「代办员」转换成劳务派遣员工。所有的代办员必须自动与四川省中银解除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再和劳务仲介机构签定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成为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中银上班的劳务派遣员工。代办员亦可以选择,与中银解约后,按工龄长短领取辞退金。若员工不服这安排,则四川省中银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任何补偿。
有中银四川省分行的代办员向本台表示,会后第二天,员工再被安排个别与上级“单独谈话”,期间,有部分员工在上级游说及压力下,被迫签署一份“主动解除原劳动协议”。
他说﹕“很多员工都是不自愿地签,但是面临,他们(上级)所谓的大势所趋,所以你们根本没法与中国银行斗下去的,中国银行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有很多员工,我所知道,都是哭著签下去的。”
这名员工表示,他们这一批代办员都在中银工作了超过十年。若选择离开,只可取回约两万元的辞退金,还要面临失业;若接受新安排,他们虽然仍然可以留在中银工作,但名义上却是劳务公司的雇工,与中银断绝了关系,丧失十多年的工龄和福利。而即使不接受解约安排,中银亦会自行单方面解约,所以他们根本别无选择。
据了解,这次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代办员的人数,占全体职工的一半以上,总人数达到三千多人。他们是中银在90年代初开始招聘的编制以外的员工,虽然和正式员工做同样工作,但在相同岗位上的报酬,有很大差距。
员工都认为,四川省中银这次做法,是要赶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在明年元旦实施前,与他们这批工作了十多、二十年的代办员断绝关系。目前他们正寻求协助,有员工已自行聘用律师维权,亦有部分员工要求工会介入,就中银威逼他们签署主动解约协议进行仲裁。
本台曾致电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人力资源部,但电话一直打不通。不过,据民生观察报道,四川省中银向他们解释说,这次的做法是由总行统一要求的。
民生观察创办人刘飞跃批评中国银行,是肆意规避法律、严重侵犯劳工的合法权益,与较早前深圳华为集团要求七千名工作满八年的员工“先辞退,后竞岗”的做法是如出一辙。他说﹕他们这样的做法,是表明了中国的一个现状,就是说他们在落实劳工权益这方面,还是比较逃避的,也可以说是明目张胆。
刘飞跃相信,今年馀下的个多月,会继续有其他大型企业,为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而推出不同的辞退老职工方案。
2008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的十四条规定:凡是在一个单位上班十年以上或与单位签订过两次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可以选择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成为该单位的永久性员工。(罗佩琼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