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民工上海勞教案安徽上訴得直


2006.08.28

三名因被捲入一宗電話亭收費爭執而被判勞教的民工﹐上訴法院得直並獲判賠償。維權人士郭飛雄表示﹐利用勞教鎮壓異見人士﹐應早日癈除﹐但在政治現實下﹐廢除勞教並不容易。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三名在上海從事建築工作的民工,在去年八月,於上海市金山區一個電話亭打電話時,因不滿電話亭方面多收了三角發生爭執,繼而互相毆打。公安到場後,這三名民工又與公安爭執,最後上海市公安金山分局,以毆打他人,以及拒絕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為理由,拘留廿二至廿五日。

在一個月後,上海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決定,對這三兄弟實施勞動教養。三兄弟不服決定,代表他們的石頭鎮法律服務所的律師卜業中,以一案不能再罰為理由向安徽廬江縣法院上訴,最後上訴得直,在今年六月,巢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海市方面的上訴,兼且要上海方面賠償每人兩萬多人民幣。

中國網民,普遍都歡迎法院的判決,他們在網上不少都要求廢除勞教制度,有網民指,勞教制度是開放改革前搞階級鬥爭所用的制度,無必要保留。

維權人士郭飛雄指,勞教賦予公安當局權力,未經司法程序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應該早日廢除。但他指,由於公安當局的阻撓,加上當局經常濫用勞教程序,鎮壓法輪功以及其他宗教人士,令廢除勞教面臨很大的阻力。他說﹕公安找到種種理由,認為沒有勞教,就鞏固不了社會秩序,打擊不了犯罪分子,另外,公安堅持勞教因為法輪功,法輪功到法院去審往往審不下去,用勞教公安局內部少數人紅筆一勾,就可以把一個人幾年的命運決定了。

而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本身亦是維權律師滕彪指,這次是少數幸運的案例,因為這次負責審判的法院,與決定勞教的公安機關,隸屬不同的縣市,關係比較弱,一般情況下,法院甚少作出獨立於公安當局的判決。他說﹕但是因為法院也不是獨立,它和公安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因此很少像這個案例般,做到了獨立和公正。

根據現行中國法律,公安局屬下的勞動教養委員會,可以未經審訊,最高可判當事人勞教三年。而勞教制度,一直在中國引發很大的爭議,近年更有不少法律學者,要求當局廢除勞教。(李建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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