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嶺市一家私營企業民告官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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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報道,浙江省玉環縣法院近日一審裁定,溫嶺市政府強行拆除太平運輸公司的房屋,屬違法行政。

報道說,溫嶺市政府為了建設公共綠地,早於二零零二年,便把太平運輸公司在太平街道的房屋,列為拆遷範圍,並開始與對方商討補償安排,但一直未能達成協議。今年五月,溫嶺市政府書面向太平運輸公司提出三個補償方案,要求對方選擇其一,但對方沒有同意。三天後,市政府派人強行拆除了太平運輸公司的房屋,太平運輸公司於是入稟法院,控告政府違法。

本台致電溫嶺市政府查詢,值班人員表示負責的官員正休假,暫時不能回應記者的提問。而太平運輸公司的電話則沒有人接聽。

專門打房地產官司的浙江律師婁建江說,類似的拆遷官司並不多,因為很多時候,被拆遷人的投訴還未上到法院,就已被打回頭。他說:這些案件現在基本上很少很少,因為拆遷的案件現在是先由政府裁決,政府裁決不服才可以上法院。若不按法律程序,是不能向法院起訴。他說,若法院裁定政府違法拆遷,政府必須向被拆遷人賠償,而相關官員也須受到處罰。

浙江行為藝術家嚴正學,去年曾代表一家企業,控告台州市政府違法拆除該公司的廣告牌,後來雙方庭外和解。嚴正學說,在中國,這類民告官的拆遷官司,政府會敗訴的機會極少,一般老百姓勝訴的機會更近乎零。他說:在中國打拆遷官司,法院根本不受理。因為最高人民法院有一個司法解釋,明顯把那個路堵死。因為如果讓官司打贏,中國的拆遷官司一定打不完。

他認為,這次太平運輸公司打贏官司祇屬個別例子,中國政府阻撓老百姓爭取拆遷補償的政策並沒有改變,不論是走上訪路,還是循法律途徑,被強遷居民要取回合理補償,仍是波折重重。(張麗明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