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院推翻公安不处理强拆房屋案的决定


2007.04.20

四川省成都市两名市民投诉房屋被毁但公安拒绝受理,市检察院最近推翻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并督促要对投诉进行侦查。但当事人担心当局会基于政治因素,最终还是不能得到公平待遇。

成都市居民严文汉及张汉生于去年底就他们的房屋被非法拆卸,向锦江区公安分局报案被拒绝立案后,随即向检察院投诉。他们于周三收到锦江区公安分局合江亭派出所的电话通知,检察院推翻公安分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并督促他们重新立案侦察。

严文汉表示,他们一行五人于当日下午带备所需的文件,前往派出所办手续,当时他们要求以严重案件来立案。严文汉说,虽然公安机关遵从检察院的决定重新立案,但接待他们的警官于翔暗示,案件不一定能侦破,严文汉担心他们会受到领导的压力,不敢追究及惩处事件的责任人。

不过,严文汉表示,他们会坚持抗争到底,会不时主动追问侦查的进展,不会容许公安机关以拖延或其他手段使案件不了了之。必要时会再向检察院求助。

记者致电合江亭派出所查询,工作人员表示负责案件的于翔现时出差在外,他们会认真处理,但侦查进展不会对外透露。

关注事件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表示,检察院的决定有助减少拆迁受害人与当局的冲突,但恐防当局因政治因素,使受害人最终不能得到公平待遇,他呼吁媒体密切关注。

据当事人严文汉透露,大慈寺片区区政府,于2002年以重建该区为理由,要强行拆迁涉及4千多户的房屋,并强迫他们接受屋换屋的条件,他们拒绝并要求政府按合法的途径进行。至2006年大部份住户因各种理由已迁出,只剩下约20多户,他们不时受到拆迁公司的骚扰及恐吓,由于担心人身安全,他们只好先行迁离。同年12月底,拆迁公司在未与严文汉、张汉生协商的情况下拆毁他们的房屋。他们遂向锦江区公安分局报案,当时警察要求当事人同意把案件作为毁坏公物案处理,并设定赔偿金额为2万元,作为立案的条件,但当事人拒绝。(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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