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杨在新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而被解聘


200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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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杨在新因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被其服务了近十年的律师事务所解雇。

杨在新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表示﹐他是因为为广西百色地区苹果县的法轮功学员农有跃作无罪辩护﹐被该所解除与他的聘用合同。

杨在新说﹐他是在周四收到其服务的。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一份《通知》﹐说因他未与该所签订继续聘用合同﹐因此已不是该所的执业律师﹐并从2006年2月1日开始﹐杨不能继续以该所执业律师的名义执业。

杨在新指律师事务所的解雇理由并不合理﹐他将会尝试从法律途径取回公道。

杨在新还说﹐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是不对的﹐他接案时已考虑到个人将承受的风险﹐他并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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