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律師挑戰中國戶籍登記制度
2007.04.24
一名長期在北京工作的律師提出行政訴訟,挑戰公安局拒絕更變戶籍的決定﹔法律學者指是案影響深遠,確立憲法賦予公民擁有遷移的自由權。據估計現時全國約有二億省外工作的人口。
一名安徽省律師程海日前向安徽合肥市盧陽區法院及北京昌平區的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挑戰公安局拒絕其更變戶藉由安徽改為北京的申請。
程海對本台謂,這是首宗個案挑戰中國的戶藉制度。他亦剛接獲盧陽區法院的口頭通知,受理他的案件,著他把有關的文件盡快提交到法院,而昌平法院雖然收了他提出訴訟的文件,但至今仍未通知是否受理。
程海指出,根據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申請”,再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如常住在戶籍所在地,他的居處會被視為住所,但若果常住地並非在戶籍所在地,這樣,常住地就會視為住所。”所以,自2003年開始,他由合肥市轉到北京工作,迄至現在已長達三年多,時間方面實在已遠超過“暫住”三個月的要求。
不過,公安局卻拒絕他遷移戶籍的申請,因為牽連甚廣,據程海指,現時全國約有二億是省外工作的人口,單是北京已有近四百萬人,深圳更厲害。所以,公安害怕大規模的戶籍遷移申請會造成混亂。
程海指出,有關制度令他生活造成很多不便,如失去居住地的選舉權、社會保障、護照申請、教育機會等。不過,他提出訴訟的主因是,瞭解國家是否真的依法治國。
中大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指,是案結果影響深遠,因為它能確立現時憲法賦予公民擁有遷移的自由權。
王友金謂,戶口制度的宗旨,乃在於管理社會,防止人口因遷移而衍生混亂,不過,公安卻不能以此作為限制公民的遷移權利。
現時中國實施1958年訂定的城鄉“二元戶籍制”,有關制度把人口分為“農業戶口”及“非農業人口”\x{4e24}種,居民享有的福利會隨著自己所屬的戶籍而有所不同,如農民子弟只能在農村上學,否則便要透過關係或繳交大筆的“贊助費”方能在城市的學校就讀等。不過,隨著經濟開放,有關的戶籍制度已屢次受到批評,認為脫離現實。(劉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