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協要求人大撤銷《突發事件應對法》第57條

香港記者協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發表公開信﹐要求撤銷國內正草擬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有關條文以及現存的《港澳記者內地採訪七條》。關於《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第57條規定傳媒若擅自發表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及事態發展造成嚴重後果﹐地方政府可罰款5至10萬元人民幣﹐公開信指該規定嚴重違反新聞自由原則﹐褫奪市民的知情權﹐應考慮撤銷該項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