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能在奥运之后仍保留外国记者采访新规定


2006.12.28
Share on WhatsApp
Share on WhatsApp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的官员周四表示﹐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规定有可能会继续延用。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表示﹐如果新的海外传媒在华采访规定能够为中国与海外传媒提供益处以及发展空间﹐并且帮助国际社会与中国的沟通﹐他相信届时也不需要改变新的采访规定。

但是蔡武同时指出﹐外国媒体对中国的报导﹐正面的或者客观准确的比重比较小﹐甚至有些媒体发表的文章是来自于一些没有到过中国进行采访或了解情况的人﹐根据不明所以的材料﹐发表的各种调查报告或言论﹐这种做法是不负责任的。

国务院在本月初发布一项“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指外国记者到中国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同时记者到外地采访﹐无需向当地外事部门申请﹐只需征得被采访人和单位同意就可以。

而周三公布台湾传媒的有关规定﹐则简化了台湾记者的入境手续﹐以及允许台湾媒体聘请中国当地助理。新规定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到2008年10月17日奥运会结束后自行废止。

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控制国内的传媒﹐以及严格控制海外传媒的报导﹐特别是有关中国的异见人士﹐人权状况等敏感报导话题﹐并经常指责有关报导是反对中国的偏见。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