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通过法规禁止选择胎儿性别


200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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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周五审议通过一项特别的法规以遏制男女性别失衡,禁止所有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的行为。该条例规定,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需由有关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该机构发出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同时,新规定还严格控制可用于性别选择的医疗技术手段,对违法行为及责任人的处理。条例将在明年1月1日起执行。

去年中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男女出生的比例失衡情况继续扩大﹐以比例之言﹐若有100名女婴出生﹐同时出生的男婴达119名。其中,陕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等省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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