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市四名家庭教会领袖被拘禁超过两个月
2006.09.11
四川省阆中市四名家庭教会领袖,被公安拘禁在看守所已两个多月,期间一直被剥夺阅读《圣经》及参加宗教活动的自由。他们已委托律师向看守所提出抗议,要求得到宪法附予的公民权利。
教会领袖李明、金继荣、王远、李明波,是在六月廿七日参加宗教聚会后,被便衣员警抓捕,其后被关押在阆中市公安局的看守所,于七月廿五日,四人被四川省劳动教养委员会判以两年劳动教养。受四人委托的北京维权律师李柏光周一表示,四人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看守所一直剥夺教友阅读《圣经》的权利,甚至严厉禁止他们与家属通信中提及上帝,这都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李柏光说,已于上月三十一日向阆中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看守所覆行宪法附予教友正常的宗教活动权利,依据法律规定,阆中市公安局必须于六十日内作回覆,否则他会提出行政复议,甚至上诉至法院。他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当局可以剥夺在监狱或劳教所服刑人士的政治权利,但不能剥夺他们享有的宗教信仰的权利。
不过,在现时大陆缺乏民主监督及司法独立情况下,李柏光无奈地说,无论维权人士如何努力,最终都可能得不到实质成果,但他强调,都要用尽所有法律的空间。
本台致电阆中市公安局看守所查询,一名值班公安表示,四名家庭教会成员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内,他承认看守所内禁止教友阅读《圣经》,至于做法可能违宪,他没有直接回答,祇说一切依循宗教局指示,叫记者致电宗教局查询。
本台分别致电阆中市、及四川省宗教局,但一直得不到回覆。(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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