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庭教會牧師王在慶被判刑

安徽省家庭基督教會牧師王在慶,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入獄兩年,並罰款十萬元人民幣。宗教人士批評中國政府藉口打壓非官方教會成員。

為王在慶辯護的北京法律學者李柏光向本台粵語組表示,淮南市田家庵區法院已於本月九日一審裁定,王在慶非法經營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兩年,罰款十萬元人民幣。王在慶已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李柏光認為,王在慶印刷宗教書籍,免費贈送給教徒,完全沒有違反法律。李柏光說:“他只是行使他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在中國,很多企業都印刷自己內部刊登,作為禮品贈送,這是不違法的。王在慶是以宗教禮品的方式,實現他的宗教信仰自由。就像很多公司企業,印幾十萬份宣傳單張散發,都不會觸犯中國的法律。”

李柏光說,為王在慶印刷書藉的印刷商也已被捕,估計將不久被判刑。由於當地政府不斷向王在慶的家人,以及另一名辯護律師施壓,家屬們暫時不敢與媒體接觸。他說,王在慶一家人都在教會工作,生活清貧,根本沒有可能支付十萬元罰款。而那些宗教書藉都全部給政府沒收了,教會最少損失了兩萬元。

根據起訴書,田家庵檢察院指控王在慶於今年三月,委託印制商印製約二萬本《為什麼信耶穌》等書籍,以及十萬張福音宣傳單張,然後發送到全國各地。公安機關今年四月拘捕王在慶,並在他的家裡搜獲那些印刷品。經淮南市新聞出版局鑒定,那些印制品全屬非法出版物。

中國基督教家庭教會聯合會會長張明選批評中國政府以各式各樣的藉口迫害家庭教會成員。他說,在中國,很多基督教書藉都買不到,所以家庭教會才會自行印製﹐他說﹕“很多都是用這種方法。我都是印一些聖經、福音的書。外面買不到。我們申請印這些書,他又不給批。”

北京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因為印刷聖經,去年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入獄三年。山東教徒劉玉華今年五月也因為涉嫌犯非法經營罪而被捕。

王在慶現年四十三歲,九三年在淮南開辦家庭教會,之後一直在教會工作。他在五歲時因為小兒麻痺,右腿失去行動能力,日常要依賴拐杖行走。(張麗明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