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法院受理基督徒控告公安違法拘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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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魚台縣一基督教家庭教會的三名教友,因安排學生聚會被當局以“假借宗教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罪,拘留五至十天及罰款,他們向當局提出行政復議失敗,教友不服已入稟法院,控告地方公安局違法拘留。法院週四通知受理有關案件並將於明年一月底開庭。(馮日遙報道)

在魚台縣一家庭教會服務的導師程振安,周四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在今年八月中,他與兩名教會的同工在大程村一教友的家中,舉行青年聖經培訓夏令會, 當時共有三十多名學生參加,突然有多名公安及宗教局人員闖入屋,由於當時仍未到集合時間,祇有數名學生在場,公安隨即將他與另外四人,包括兩名同工及兩名 學生帶到派出所,事後兩名學生各被罰款五百元後獲釋,而他與兩名同工,分別被拘留五至十日,及繳交罰款六百五十至一千三百元後獲釋。

被拘留十日的程振安,指摘當局違法拘留他們,獲釋後隨即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但最近當局回覆維持原判。程振安指,當日公安抓捕他們的時候,並沒有 出示任何抓捕証明,加上當局指他舉辦青年聖經培訓夏令會,是擾亂社會治安,他認為此說法完全不合理,他對市政府維持原判的結果感到十分不滿,已聘請律師, 將公安局違法拘留行為告上法院,為他們討回公道。

他說:因為根據大陸的憲法,人民是有宗教自由的,我們已經向當地法院提出起訴,我們在合法的地方聚會,在合法的地方進行合法的行為,我們並沒有違法任何法律,是他們抓捕我們屬違法行為,我們一定要追究到底。

程振安又說,不但要追討回所有罰款,更要當局違法拘留他們作出賠償,及歸還所有被充公的聖經及教會的照片。

當日被帶到派出所罰款五百元後獲釋的周同學表示,自己是首次參加教會舉辦的夏令會,當日目睹導師及同工被抓,他與另一名同學與公安理論起來,最後被一併帶走。周同學指摘當局誣告他們罪名,繳交罰款後也沒有任何收據,他批評執法人員目無法紀。他說:被抓我不感到害怕,因為我們沒有做違法的事,交罰款後要求收據不果,他們亂來的針對我們,但我們確實沒有做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周同學指,五百元罰款最後是由教會代繳的,他有信心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討回罰款。

本台致電魚台縣法院立案廳查問開審時間,但電話總是沒有人接聽。

對華援助協會敦促國際社會關注每日在大陸發生的不公正行為和宗教迫害,為那些因信仰遭逼迫的信徒禱告,協會同時鼓勵關注這事件的人士,採取行動,向與事件有關的人士表達你們的關注。(馮日遙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