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孤兒的撫養人控告報社暴露隱私


2006.04.24

一名雙親死於艾滋病的孤兒﹐去年底被《華夏時報》公開身份﹐其撫養人不滿報刊未經批准﹐將孤兒的樣貌和身份曝光﹐於是引用艾滋病防治條例﹐入稟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要求《華夏時報》賠償﹐這次是艾滋病防治條例生效後首宗索償案件。

這宗索償案於周二開審,案情指北京《華夏時報》於去年十二月,未經一名化名小莉的艾滋孤兒監護人的同意,亦未對這名艾滋孤兒作出採訪,就將她的原有姓名、被人領養後的姓名、相片、這名孤兒父親和弟弟的身份等個人私隱,全數公開。

小莉的代表律師楊紹剛,在入稟前要求《華夏時報》撤回有關報導,但得不到回應,因此就於上月一日,《艾滋病防治條例》生效當日入稟朝陽區人民法院,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九條,任何未經當事人批准,不能向他人披露艾滋病人及其家屬身份的條文,向《華夏時報》索償。

楊紹剛周一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時,他批評《華夏時報》以及不少中國記者,在保護艾滋病人私隱意識薄弱,而保障艾滋病人私隱的宣傳亦不夠。因此,在這宗案件後,他會向中國記者協會等機構要求,加強對艾滋病人私隱保護的宣傳工作。

他說﹕可能這法律剛剛三月一日生效,所以宣傳也不夠,但是有些記者的法律意識亦比較單薄,沒人得到他人的同意,沒有做過採訪,怎麼可以把別人的照片登出來,怎樣可以把家庭瑣事都登出來。我打算案件判決後寫信去中國記者協會,以及相關領導部門,要求他們將這案例來指導大家,教育大家。

而《華夏時報》外聯部以不清楚案件詳情為理由,拒絕對有關案件以及小莉代表律師的指控,作出回應。

近年,由於農村賣血等因素,艾滋病在農村地區迅速傳播,並且出現大批,父母都因艾滋病死亡的艾滋孤兒。現時中國全國有超過十萬名艾滋孤兒,並集中在河南、雲南等比較窮的省份。(李建軍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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