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阁坚持要求起诉失职的医院和医护人员
2006.08.16
河南省艾滋病维权人士李喜阁,被关押了二十一天后于上周五获释。当地政府承诺向李喜阁及其他已确认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家庭,每月发放三百元生活补助金。但艾滋病维权人士胡佳认为,目前被确认的受害家庭祗有二十多个,远低于实际人数,他认为应赔偿所有受感染的家庭。
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上周五批准李喜阁取保候审。李喜阁说,县政府多名领导先后到她家探望她,向她讲解政策法规。卫生局局长承诺,向当地因输血而感染了艾滋病的家庭,每月发放三百元人民币生活补助金,并同意调查宁陵妇幼保健医院是否确实曾向妇女输入受艾滋病毒感染的血液。但李喜阁仍希望从法律途径起诉医院和涉及医疗失误的医护人员,追讨赔偿。她说:“我们要求的是立案的权利。我们还要向法院起诉妇幼保健医院,因为那些医生违犯了很多规定,如果不走到法院,是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的。”
北京艾滋病维权人士胡佳则批评宁陵县政府和河南省高级法院,一直阻挠艾滋病感染者追讨赔偿。他说:“我认为在宁陵妇幼保健医院输血感染的所有艾滋病患者,都应该获得赔偿。现在的问题是高级法院用行政干预,不容许各级法院给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弱势群体立案,剥夺他们获得赔偿的机会,干预司法公正。”
胡佳说,目前宁陵约有二十多个家庭共六十三人证实因输血感染了艾滋病毒。他们都是因为母亲在妇幼保健医院输入了受污染的血液,导致自己、小孩和配偶受感染。不过,胡佳估计,确实受感染的人数不仅六十多人,因为很多妇女在输血后离开了宁陵,也有些人在未知道自己如何受感染已病逝。而且宁陵县政府祇是口头承诺,并没有任何文书证明会定期向这二十多个家庭发放生活补助金。他认为这些受影响家庭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胡佳说:“政府调查出来的有六十三人,但在宁陵妇幼保健医院生过孩子的妇女恐怕远远超过这数字。我们调查过,有些人已经死了。另外还有一些未发病,不知道自己受感染。他们没有所谓的合同,也没有第三方监督,这是没有保障的。”
胡佳促请法院受理艾滋病感染者的诉讼,让他们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李喜阁上月中前往北京的国家卫生部上访,却遭强行押返宁陵,并被公安局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理由刑事拘留了二十一天,到上周五才获准取保候审。与李喜阁一起上访的其中两人也被刑事拘留了一至两周。
李喜阁十一年前在宁陵妇幼保健医院剖腹生产时输入了受艾滋病毒污染的血液,导致她和两名女儿受感染。她的大女儿两年病发死亡,她的幼女也因为发热目前在医院治疗。李喜阁曾入禀法院起诉宁陵妇幼保健医院,但法院拒绝受理。本台曾致电宁陵县卫生局,但负责的官员拒绝接受访问。(张丽明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