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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失明維權人士陳光誠的辯護律師表示,陳光誠案數名被告均表示曾遭迫供,他準備向法院投訴,同時要求法院開庭審理陳光誠的上訴,及申請傳召所有一百三十多名控辯雙方證人出庭作供。
陳光誠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表示,陳光誠案數名被告均向他表示曾受到迫供,迫使他們違背良心,指證陳光誠。他說:”包括他們發過來的傳真和電話,都說有人以不人道方法刑訊迫供。主要把他們綁在椅子上,長時間不讓他們睡覺,有些是一周。他們不願意違背良心,一直抗爭,但最後都崩潰了,簽了字,說是陳光誠指示的。”
李方平說,他準備就此向法院投訴。他同時要求法院開庭審理陳光誠的上訴,以及傳召控辯雙方一百三十多位證人。他說,一審並沒有傳召過任何一位證人,僅憑書面證供,不夠可信,而且又不容許陳光誠委託的代表律師出庭,整個過程都不公正。他說:“一審程序上存在很多問題,沒有他自己的代表律師參加,一審沒有一個證人出庭作證,我們想當庭指證一下,若沒有指證,不可能是公平、公正的。”
李方平已向臨沂市中級法院提出開庭要求,並把四十六名辯方證人和九十一名控方證人的名單提交法院,要求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但法院暫時未有回覆。
準備做辯方證人的東師古村村民韓延東說,無論多大壓力,他也願意出庭,證明陳光誠是清白的。他說:“如果需要我的話,我可以作證。陳光誠是一個好人,是政府污衊他。”
臨沂市中級法院接受查詢時,以負責人不在辦公室為理由拒絕回應記者問題。
陳光誠現年三十五歲。去年,他向傳媒揭露臨沂市政府為了推行計劃生育,粗暴對待婦女的情況,後來被軟禁在家中長達十個月,至今年六月被公安局以故意毀壞財物和和聚眾擾亂交通為理由拘捕。沂南區法院上月中突然開庭審理陳光誠案,並於翌日宣判,裁定陳光誠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四年三個月。(張麗明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