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異見作家余傑,因批評作文專家鄭北京而引發的民事訴訟,周三在北京法院進行二審,余傑批評法院故意拖延開庭,藉以延長禁止他離境的時間,案件開審時他會向法院提交書面抗議,指法院嚴重侵害他的人身自由。
一直關注教育問題的余傑,兩年前曾在周刊撰文,批評聲稱可於數小時內提高中小學生寫作技巧的北京作文專家鄭北京,指他的廣告有欺騙成份。鄭北京今年初入稟法院,指控余傑侵害他名譽權,法院一審判鄭北京勝訴,要余傑賠償對方名譽損失一萬元,余傑不服,上訴到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但法院接納鄭北京申請,禁止余傑離境,被禁止離境接近三個月的余傑,周二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他失去前往台灣及香港參予文化交流的機會,對法院故意拖延開庭,感到十分憤慨。
余傑說,不明白一宗看起來尋常的民事官司,為何會在審理過程中出現多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情況,他指,案件在一審階段時法院在開庭前夕突然宣佈“不公開審理”,但案件根本不涉及任何國家機密和公司專利秘密,加上鄭北京本人並不承認自己是騙子,既然他敢於將此事採取法律途徑解決,即表示他希望社會公眾關注及評論事件,在不會對鄭北京的名譽造成任何傷害下,法院大可公開開庭審理,而不必偷偷摸摸進行。其次,在法院接納余傑的上訴申請後,竟突然接納鄭北京禁止他離境的申請,即使余傑提出妥協,希望換取法院取消禁令,但法院最後以鄭北京不允許,拒絕請求。
已經將此事告知各大使館及國際人權組織,促請關注大陸公民權及人身自由的余傑說,估計周三開庭時,法院未必會准許境外的記者或組織旁聽,但這是大陸法院一貫做法,他亦無可奈何。
余傑的代表律師浦志強說,法院在一審時犯上嚴重的偏差及錯誤,余傑對鄭北京的批評,根本不應納入《民事誹謗》和《侵害名譽權》的範疇,雖然他對勝算非常有把握,但最後仍要取決於法院如何把關。浦志強估計法院開審後,可能要等到周五才有判決結果。(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