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延期裁決農民代表黃維忠案
2006.04.26
福建省莆田市農民代表黃維忠案﹐及山東異見人士李建平案均延期裁決,家人及人權組織批評當局經常採用拖延的手法,變相對當事人超期關押。
黃維忠的哥哥黃維德對本台粵語組表示,其弟黃維忠的案件一審的法定裁決截止日為4月18日,莆田市城廂區法院並沒有對此案作出裁決,只是口頭通知黃維忠家人要延期一個月,但拒絕給予有關的書面文件。黃維德在周一再到法院查詢,並出示最高人民法院於2003年底發佈有關防止超期羈押的文件,法院才不得不在翌日給予他有關的延期通知書。
黃維德表示,通知書指由於案件複雜,涉及面廣和取證困難,因此要延期裁決。黃維德認為,有關的理由牽強,反映當局並無足夠的證據,法院本應及早作無罪判決,釋放黃維忠。他批評當局無理延期,但作為一個小市民,他只感到無奈。
關注公民權益的《公民維權網》周三發表聲明,批評廂區法院延長裁決期限的理由不成立。聲明指黃維忠案事實簡單清楚,並不存在涉及面廣和取證困難,也不存在適用法律疑難。鑒於黃維忠沒有違法的行為事實,法院本應早作無罪判決,延期是受了法外因素影響和干預,違背了獨立審判的原則和精神,造成了對黃維忠的超期羈押。
黃維忠因代表村民上訪,反映地方官員強行徵地被控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件於上月審結。
另外,因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山東省異見人士李建平一案,法定裁決日期為周三,但李建平的妻子續輝表示,至今仍未收到裁決通知,她相信會延期。她又說,當局用盡程序所有的期限,案件已歷時近一年,家人都感到心身疲累。她又說,家人除了感到十分無奈之外,亦不能作甚麼。(姬勵思報導)
©
2006 Radio Fre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