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二审裁定洞头县政府违法征地


2007.02.15

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洞头县政府违法征地,但渔民要求赔偿的诉讼就发还中院重审。渔民初步获得胜诉,表示要向县政府追讨合理赔偿,并尽快释放被捕的维权代表。

渔民代表林炳强周二收到浙江省高院,就渔民控告县政府违法征地一案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判县政府违法,并勒令将渔民要求赔偿的诉讼发还温州中院重审,林炳强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村民知道高院的判决结果,都感到非常欣慰,认为初步已还他们一个公道,但是否获得当局赔偿,现仍有待中院重审后的判决而定。

林炳强说,他收到判决书后,随即到杭州与一直关注事件维权人士昝爱宗会面,商讨渔民下一步的行动。他又说,代表他哥哥林炳长的代表律师,已多次向公安局,申请探望林炳长被拒,现时律师正设法透过法律途径将他保释,律师较早前已办妥取保候审的申请,至今当局仍未有回覆。

昝爱宗说,渔民控告县政府违法征地与要求县政府对受影响渔户作出赔偿的案件,是先后分两次入禀温州中院作一审,但当时中院见案件十分敏感,不愿意受理,所以都将案件移交浙江省高院审理。

村民陈先生表示,高院的判词指令县政府应回复土地原貌,但事实上政府早将已征的土地填平,根本无法改变,所以渔民根本没有其他选择,祇有向当局提出索偿的要求。

陈先生又说,仍有数名渔民逃避当局的抓捕,现时逃亡在外,连春节临近都不能返回家乡过年,他说,即使今次官司获胜,但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公物”等罪名追捕渔民,令他们感到相当无奈,而渔民代表林炳长早于上月中,被当局以“漏税”的罪名逮捕关押于看守所至今,他们要求当局尽快将他释放。

本台致电洞头县政府办公室,一名法治办的值班人员表示,初步获悉有关案件的结果,但仍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所以现阶段未有任何回应。

洞头县政府四年多前发出通告,收回区内四千多亩范围的海域及海岸线使用权,受影响的渔民有二百九十一户,当时渔民指政府补偿不合理,决定起诉县政府侵犯渔民在原海域的使用权,但温州中院审讯后判渔民败诉,渔民不服再到高院提出上诉。(冯日遥报导)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