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村民集體罷免村長並依法奪回被強佔的土地
2007.12.03
黑龍江省富錦市近九百名村民,上周五集體罷免村長,並行使農村組織法附予有權動用資產的權利,奪回被市政府強佔了十三年,面積達一千公頃的良田;村民並於周一早上集體分地。市政府日前張貼公告,指若村民分地將會被逮捕,村民指他們是依法維權。
富錦市東南崗村村民于長武,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上周五九百多名村民集體投票將現任村長罷免,奪回被市政府強佔十三年的良田,他指被強佔的良田有九百九十六公頃,被徵用後一直荒廢至今。村民決定周一早上開始集體分地,所有在東南崗村有戶口的村民,都可以平均分到一份土地。于長武指,周一早上開始集體分地時,曾有市政府人員前來觀察,但並沒有打擾分地過程。
于長武指,市政府周日發出公告,威嚇村民指若村民分地將會被抓捕。他說:來了一個通告,指若我們分地,市政府就來抓人,除了較年輕的村民外,我們都不害怕,因為我們是講公義的,合法維權的,有什麼地方需要害怕,我們村民都要生活,都要爭取生存。
于長武又說,由於有九百多名村民,預計分地需要三至四日時間,他指,地方政府十三年前,以對韓國商人招商引資名義向村民徵用土地,但村民多次要求當局出示徵地的批文被拒,村民又得不到任何土地賠償,他們多年來到市政府,什至到北京上訪,問題都沒有解決,于長武與兩名維權村民代表,更因上訪被當局非法關押廿七日,于長武指,當局指他有份發起“不要奧運要人權”聯署行動,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逮捕,其後又收到公安局發出的“因不構成犯罪”通知書被解除控訴,但當時與他一齊維權的楊春林,卻被同樣罪名起訴,至今仍被關押在看守所。
另一名村民王桂林指,他們委托律師依法維權,按照《農村組織法》,及《國務院農村集體工作通知》,村民有權將失職的村長罷免,然後以集體村民利益為依歸,在村民集體同意下,合理利用及分配村中的固定資產,王桂林痛斥地方的貪腐的官員,違法佔用村民良田,將老百姓的土地據為己有。他說:地方貪官強佔老百姓土地,已到達目無法紀,惡行滔天的地步,他們用種種不合理,違法手段,搶老百姓的土地去賺錢,那些是老百姓的血汗錢。
本台致電富錦市政府查問東南崗村民,指責當局強佔良田一事,接線的值班人員指自己不清楚,並查問記者如何得知後,更立即掛斷電話。他說:我不清楚,你那裡打來的。
富錦地區失地農民,因為土地歸屬問題十三年來多次上訪維權,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不少農民代表亦曾被拘捕、關押,其中黑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就曾為涉及五十七萬畝土地的四萬多名失地農民收集上萬簽名,並喊“不要奧運要人權”,被當局指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仍被關押在看守所。(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