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林被判刑五年并遭庭警电棍电击
2008.03.24
提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黑龙江维权代表杨春林,被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入狱五年﹐杨春林在庭上更遭庭警电击。家人对判决感到愤怒,批评政府以言入罪。(张丽明报道)
杨春林的妻子孙丽伟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一下午宣布,一审裁定杨春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处入狱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杨春林十多名亲友,包括七十九岁的母亲和多名兄弟姊妹,周一下午到了法庭听判决。孙丽伟说,家人对判决感到愤怒,认为是政府的报复行为,杨春林本人更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名,拒绝承认法院的判决。她说:“他不在判决书上签字,也不上诉,他说是不承认中国的司法制度。杨春林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老百姓,他也没有做甚么坏事,他只是在互联网上为农民呼吁土地的问题,他说的都是实话。”
孙丽伟说,家人与杨春林一样,都认为在中国没有可能得到公平审判,但家人同时希望上诉,以表明杨春林是无辜的。她说:“若果没有农民失地这回事,就没有这次判决,对杨春林很不公平。我们都希望他上诉,但对他这一切都是不合法的,他都没有信心了。”
杨春林的妹妹猛烈抨击黑龙江官员滥用权力,欺压老百姓,并报复说出真相的人。她说:“法院本身就犯法,法院也不跟法律办事。山高皇帝远,地方政府胡作非为,总是做违法的事,应该做的则不做,镇压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当官有权的就能犯罪,根本有法不执法。”
她表示,家人非常担心杨春林的身体状况和在看守所的待遇,因为杨春林以往曾在狱中受到酷刑。而周一在法庭上,杨春林也两度遭庭警殴打。她说:“他一脸苍白,还有水肿。他关了这么多月,我家一点音讯都没有。我哥说不上诉,是因为他们有法不执法,再上诉也没有希望,我哥这样说了他们就用电棍打了他好几下。他想回头跟我们说话,也给电棍电了。”
孙丽伟说,家人目前生活艰难,一方面因为杨春林被捕,失去了重要家庭支柱,同时还要每月向看守所支付数百元人民币,作为杨春林的膳食费,加上现在家人已没有农地,只能靠做一些临时工作,勉强过活,杨春林十八岁的儿子也因为家人负担不起学费被迫退学。她希望海外社会关注杨春林的情况,迫使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尽快释放杨春林。
杨春林现年五十三岁,是一名下岗工人。去年六月,他披露佳木斯上万计农民土地被政府非法侵占,并发起“不要奥运要人权”的运动,吸引了过万名失地农民和下岗工人签名支持,同年七月被捕,案件于上月开审,至今被关押了八个月。
本台曾致电佳木斯中级法院查询,但对方拒绝回应。而佳木斯看守所则表示,就算囚犯家属无能力支付膳食费,狱方仍会提供同等膳食给有关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