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周三立法會會議上,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目前香港居民在大陸子女居港權的單程證配額為每天六十個,但去年平均每天祇有二十八人用該配額到香港定居,餘下三十二個配額並沒有使用,白白浪費。
有鑑於此,多位立法會議員要求特區政府,把這些未用的來港定居配額,轉予多年來一直極力爭取居港權的香港居民與大陸配偶在大陸所生子女。
“四十五條關注組”議員湯家驊、獨立議員張超雄和民主黨議員何俊仁都提出批評﹐指責特區政府當年寧願尋求人大釋法和製造“一百六十七萬爭取居港權人士會蜂湧來港定居”的假象,不肯給予這些香港人在內地子女居港權,以致現在出現錯配現象。
湯家驊說:這些人因為制度不公平,不能根據現行制度合法在香港定居。張超雄說:居留權事件是個悲劇。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終審庭的判決已容許這班香港人子女來香港,港府卻用人大釋法和說“一百六十七萬”。事實上,以二零零二年終審庭的判決畫分,真正有資格的祇有七千人。何俊仁說:很多內地人包括那些父或母是香港人的內地人,無法到香港定居,另一方面香港出生率偏低,我們的司長又呼籲我們多生子女。
李少光則回應說,特區政府曾多次向中國內地有關部門反映,希望可以把這部份未用的單程證配額轉配予香港居民在大陸的成年子女。但傳統上這些定居單程證的審批權歸中國內地政府,特區政府無權改變現狀。他說:我們到內地訪問時經常提出這個問題,希望內地當局考慮設立機制,讓這些成年子女排隊到香港定居。但根據基本法規定,單程證審批權是內地當局行使的。
李少光又說,目前仍留在香港爭取居港權的大陸人有百多人。港府曾考慮一次過給予這批人居港權。但由於當年在居港權爭議期間,政府曾呼籲爭取居權人士返回大陸,所以如果現在給予仍留在香港爭取居權人士居留權,對那些聽從港府呼籲返回大陸排隊申請居港權的人不公平。(他說:我們不是收到社會人士提議,讓這百多人合法留港,事件便完結。我們也考慮過。但若這樣做,對當天爭取居留權而聽政府勸告返回大陸的人不公平。而且會令人覺得祇要你堅持打官司,我們就會讓你們居留。)
有關居港權爭議已持續了六年。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所有香港居民與大陸配偶在大陸所生子女,不論年齡,均擁有香港居留權。但特區政府聲稱,按照該判決,合資格到香港定居的大陸居民達一百六十萬,香港不可能在同一時間承受這批人口,於同年五月尋求人大釋法。終審法院後來根據人大釋法後的定義推翻九九年的裁判,以致合資格留港定居的大陸人大幅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