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於周三一致通過,《基本法》第五十三條的解釋草案,今年七月十日補選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任期,是前特首董建華留下的剩餘的兩年任期。
人大常委會以一百五十七票全票通過,極受香港法律專業團體和民主派爭議的的特首任期釋法草案。根據釋法規定,今年七月十日特區行政長官補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其任期只是前特首董留下的剩餘任期,即兩年。
人大常委曾憲梓向香港傳媒表示,這次釋法只適用於是次補選。二零零七年後,選舉行政長官的方法如果有改變,釋法的條文便不再適用。
香港特區政府在人大常委會釋法後發表聲明,表示歡迎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而親北京的自由黨和民建聯,都歡迎釋法的決定。但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表示,希望釋法越簡單越好。
泛民主派和法律界人士,普遍不歡迎該釋法決定。民主黨主席李永達批評人大常委的決定,是用長官意志和中國內地的慣例,去推翻現行的法律。他又擔心這次釋法,將產生更多問題,日後將會出現更多的釋法,動搖香港的法治。(他說﹕當這個問題浮現時,就會有第四次釋法,我們強烈反對這次釋法,這次釋法會動搖香港法治,和一國兩制的信心。)
民主黨要求,中央政府應考慮用修改《基本法》解決《基本法》的灰色地帶產生的法律問題。
四十五條關注組,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表示遺憾。而香港大律師公會則表示,堅持反對釋法的立場。
四五行動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周三舉行立法會會議期間,將一本《基本法》放入黑箱內,抗議人大常委的決定,被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指為行為不檢,驅逐出會議廳。
而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現時正研究人大常委釋法條文。他將會於下周決定,會否撤銷對行政長官任期所作出的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