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於周三,就領匯上市合法性問題作出裁決,五名法官一致裁定政府勝訴,結束為時半年的領匯爭議。
終審法院五名法官指,根據《房屋條例》,房委會只要保證向居民,提供適當的居住環境以及設施,而有關設施,不用由房委會直接提供,房委會可以透過第三者提供有關設施,因此終審法院五名法官裁定,領匯上市,並不違反現行的《房屋條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領匯上市的合法性得到確立,會儘快安排領匯上市,但他表示,他不排除會否有其他人,提出其他理據作出司法挑戰,因此,代表房委會的律師,會在上市時,披露資料上更加小心。他亦不認為,盧少蘭提出司法覆核,是濫用司法程序。 孫明揚﹕「我們會儘快安排領匯上市的工作,當然,不知道會否有人在其他方面作出挑戰,我們的律師會汲取經驗,在披露資料上做得小心。」
入稟作出司法覆核的公屋居民盧少蘭,在判決後,領導十多名公屋居民,前往終審法院遊行,抗議領匯上市,她在遊行中表示,會抗爭到底。 盧少蘭﹕「我們有理有據,仍然輸了,不過沒有所謂,居民要團結一致,繼續抗爭到底。」
而被指支持這次官司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接受本台粵語組專訪時,表示尊重這次判決。不過他亦警告,房委會必須依循判決,確保領匯上市後,能夠提供停車場、商場等設施,因為房委會不能夠控制領匯,亦不能夠以大幅度折讓價,作為領匯招股價。
鄭經翰﹕「我們絕對尊重法庭的裁決,但裁決引出了一條尾巴。條尾巴是房委會賣出商場和停車場後,完全沒有影響力,法庭指房委會要確保設施能服務居民,保證有就成,但將來領匯可以不聽房委會話。我們將會靜觀其變,房委會如何確保提供,這些設施給公屋居民。」
領匯在上年十二月以房地產信託基金形式招股,集資三百億港元,藉此解決房委會財赤問題,令房委會可以繼續興建公共房屋,但遭到不少市民以及立法會議員反對,盧少蘭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由於無法在限期前取得終審判決,政府被迫擱置領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