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驳回法轮功学员要求入境处公开黑名单的申请


2006.05.26

星期五﹐四名被拒入境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向相关入境处要求公开被监视人士名单相关文件及解释为何被列入监视名单的理据的申请﹐被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原诉庭法官夏正民在书面表示﹐有关内容受公众利益保护﹐入境处无须披露文件内容﹐而且披露与否﹐对司法复核案件的影响有限﹐因此驳回有关申请。

这四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在2003年2月到香港参加会议时﹐在监察名单内﹐被认为有可能危害特区安全﹐在机场时被被拒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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