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监会资料外泄受害人入禀高等法院
2006.06.06
香港警监会将投诉人的资料外泄的事件有新发展﹐两名投诉人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他们存放于警监会的资料外泄﹐并要求象征式十元的赔偿。这是首宗控告警监会资料外泄的案例﹐如获胜诉﹐不排除会掀起更多的诉讼﹐
在社区组织协会协助下,有两名受警监会资料外泄事件影响的投诉人,周二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警监会再度公开或散布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并同时申请象征式十元港币的赔偿,以及由警监会承担所有的法律费用。
协助这两名当事人的社区组织协会总干事何喜华,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指,在资料外泄后,有七名市民向社区组织协会求助,这些市民都害怕资料上网后,会遭他人报复,因而长期在惶恐之中。
他指入禀的两名市民,不满意政府除了道歉,以及替他们进行信贷监察外,并无采取实质行动,防止有关资料继续传播,因此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他说﹕现在政府眼白白看著资料在网上流传,而那些受害者,政府就好像看著他们在大海漂流,不加以任何援手。
而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在周二举行的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除了政府建议,将警监会转变成独立的法人组织外,并且建议赋予警监会权力,调查针对警察的投诉。
不过,保安局副秘书长张少卿表示,现行制度行之有效,除了将警监会独立,并不需要改变现有制度。
何喜华就对本台表示,现时警察投诉科,沿用警方的方法处理投诉人资料。如果警监会和警察投诉科都独立于政府架构,那就可以依照投诉纪律部队的特性来处理投诉人资料,这是更好的做法。他说﹕现时警察投诉科是政府部门的一部分,警队人员负责,是不是应该让警察投诉科独立,令他们更谨慎去处理市民手上的资料。
负责监督香港警方警察投诉科工作的警监会,成员由特首委任。在今年三月,有人在一个网站上发现两万名香港市民的个人资料被公开,后来证实是警监会保存的投诉人纪录。因委托外判商整理资料库时无意间外泄。(李建军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