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起訴司徒華被質疑當局選擇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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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半年前參與民間電台的廣播後,最近被當局引用《電訊條例》起訴﹐但亦曾出席相同節目的親建制人士就未受檢控,學者和律師都質疑當局選擇性執法。支聯會周二發起簽名運動爭取言論自由。另外,有律師認為,《電訊條例》與《基本法》關於通訊自由的條文有牴觸,此案的判決結果,將會成為有關通訊自由訴訟的先例。

司徒華涉嫌觸犯《電訊條例》的案件,周一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司徒華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七日,與其他相同性質的案件合併處理。事件再次引起香港社會很大的回響。

司徒華周二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政府在六個月檢控期限前,才急急對他發出傳票檢控,很明顯是為了配合中聯辦,打擊泛民主派的政治性行動。而政府只是檢控個別民間電台的嘉賓,而未有對亦曾出席相同節目的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以及親北京政黨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蔡素玉,提出相同的檢控,令他質疑當局的公正性。他說﹕張炳良和蔡素玉,在檢控期限六個月後都未有作出檢控。這很明顯為配合中聯辦,打擊民主派在港島區立法會補選的表現。

專長於刑事法的香港律師黃國桐,指政府如果認為參與民間電台節目都涉嫌違法,應該一視同仁作出檢控,而非向泛民主派中人開刀。他說﹕他指政府若然檢控民間電台的節目嘉賓,應該一視同仁,如果對個別民間電台的嘉賓未有作出檢控,政府需要向公眾解釋。 他又認為政府所引用的《電訊條例》條文,與《基本法》關於通訊自由的條文有牴觸,此案的判決結果,將會成為有關通訊自由訴訟的先例。

浸會大學新聞系副教授李玉蓮亦質疑,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蔡素玉,以及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都曾經參與民間電台節目,為何律政司不作檢控。他說﹕行政會議成員張炳良,都好像曾經出席民間電台的節目,為何他就不用受到檢控?這反映香港政府的檢控透明度有問題。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台提問時指,每宗個案按證據而決定會否起訴。而執法機構,未有發現張炳良,以及蔡素玉曾經參與違例廣播。但司徒華反駁指,他是被人檢舉的情況下,才被當局起訴。既然傳媒已經報導張炳良以及蔡素玉曾經參與節目,政府應該就不檢控的決定作出解釋。

而蔡素玉回覆本台記者查詢時,指民間電台邀請她出席節目時,未知民間電台有可能進行違例廣播,她在事後,才知道民間電台在未有政府牌照情況下,利用FM頻段進行廣播。 民間電台由泛民主派的區議員曾健成創立,曾經向政府申請廣播牌照,但被政府拒絕。政府在去年十二月表明,任何人參與民間電台節目都屬違法,之後陸續對民間電台的主持人,節目嘉賓以及技術人員提出檢控,包括了民間電台創辦人曾健成,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及特首競選大會主持林旭華。有關案件雖然都陸續提堂,但仍未審結。(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