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香港藝人不雅照片的關鍵人物陳冠希,星期四由美國返港交待。他向受害人及香港市民道歉,並宣布會退出娛樂圈。陳冠希的代表律師以版權理由警告傳媒不可再刊登照片。另外,大陸及台灣亦加強執法力度,分別拘捕多名涉嫌販賣光碟及在網上發布照片的人。北京公安局明確表示,在網上傳閱超過二百張相片便屬違法。(李榮添報道)
藝人不雅照片被發布至今已經接近一個月,一直身在美國的陳冠希,早上返港後,立即在下午會見記者。
陳冠希表情肅穆,一開始便很大聲的嘆氣,然後便說這次會見傳媒,是為自己負責,強調並沒有逃避責任。他承認,網上流傳的相片,大部份都是他自己拍攝的,但絕對是私人的,從來沒有給別人看過,或想過給別人看,他說相片是被人非法盜取,在沒有經他批准下流傳開去,肯定取得而上載相片的人是不懷好意。
他表示,事件的惡化,對整個社會都有負面影響,令他感到痛心。在短短五分鐘的記者會,他全程用英語發言,並多次向所有受影響的人致歉,包括所有受傷害的女藝人,她們的家人,以及他自己的父母。他表示,香港的年青人對偶像是有期望的,但自己未能成為他們的好榜樣,亦不是他們的模範,希望大家從事件中汲取教訓。
陳冠希在聲明中鄭重宣布,他完成手頭上的工作後,將會無限期退出香港的演藝界。他解釋,這樣做是為了讓自己反思,未來數月,會專注慈善工作。他又表示,會繼續與香港警方合作,希望案件早日了結。他說,現在最重要是停止製造更多傷害,讓事件失控,他已指示律師,盡一切合法的方法,保護所有無辜受害人。
陳冠希的律師發表書面聲明,指有關相片或者影像的版權是屬於陳冠希本人,由於這些相片和影像,是先被人盜取,之後才在網上流傳,所以在沒有陳冠希同意下,繼續發佈是侵犯版權的行為。
聲明特別針對傳媒,指傳媒刊登這些相片,已屬違法,呼籲傳媒停止繼續刊登,否則,陳冠希會採取法律行動。
過去數星期多次刊登這些相片的蘋果日報,總編輯鄭明仁表示,對於已廣泛流傳的相片,他們傾向不再採用,但若有新發佈的相片,很大機會刊登。鄭明仁說﹕已經廣泛發佈的照片,我們可否再用呢?我們現階段暫時不會亂再用,因為已經沒有需要用,新相我們不保證不會用,將來若有新發展,有多一個受害人,我們傾向多數會用,我們作為一個新聞報道,我們可能要用了。
藝人不雅相片事件發生後,不少網民都以“朋友”相稱,透過網絡傳閱相片,據大陸官方的《法制晚報》報道,北京公安局明確表示,向朋友傳閱,或者通過網絡散佈二百張以上有關的相片,都是違法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需處罰治安拘留十五天以下。這做法,跟香港警方指,“朋友”間傳閱不屬違法的做法,明顯不同。
而在深圳,警方針對不法之徒複製藝人祼照製成光碟出售,連日來共拘捕了十人,刑事拘留兩人,行政拘留三人。深圳警方表示,會繼續採取行動,以遏止有關光碟在市面散布。
台灣警方則拘捕了一名二十四歲的男子,被控涉嫌散布猥褻物品的罪名,他成為台灣首名、因上載藝人淫照而被捕的人。刑事警察局在網上發現,他以軟件連接大陸網站,將相片及影片供人下載,五日內有超過十四萬人次瀏覽。(李榮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