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就領匯基金上市問題作出裁決後,房委會仍然決定將領匯的上市日期推延至下周一。
香港政府在高等法院頒布口頭判詞後,隨即與香港證監會開會。在周三凌晨,房委會宣布將領匯掛牌上市日期推遲至周一,但在周三下午開始陸續寄發未成功申請人士的退款支票。而其中一名入稟申請人馬基召,在周二晚上宣布不會上訴。
截至周三下午,另一名入稟申請人盧少蘭,仍未決定是否上訴。房委會為了順應包銷商要求,消除領匯上市的不明朗因素,於是入稟高等法院上訴庭,要求縮短兩名敗訴人的上訴期,由原來的二十八日縮短至周三下午五時正。而高等法院原訟庭,在周三下午才頒布詳細的書面判辭。
雖然兩名申請人並無向代表律師作出明確指示,但協助訴訟的立法會議員鄭經翰,以及代表兩位申請人的代表律師戴啟思資深大律師,就政府的申請作出抗議。鄭經翰批評政府的做法霸道,為申請人造成壓力,亦宣布繼續資助申請人上訴。而高等法院上訴庭,要求政府提交申請理據,與此同時,法院亦要求戴啟思聯絡申請人,請求進一步指示。
後來,房委會代表律師馮華健要求,把上訴期縮短到周四下午一時,上訴庭要在周四下午兩時半前對上訴申請作出決定,否則政府無法應證監會的要求,在報章上刊登公告而令上市計劃失敗。如果周一未能如期上市,整個上市計劃將要擱置。
最後,法庭頒令兩名公屋居民,需要在周四下午一時前呈交上訴申請,而上訴庭會在當日的下午兩時三十分決定會否接納上訴申請。但房委會的申請,並沒有求法庭必須在一定時間內完成裁決。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其中一位當事盧少蘭希望上訴,但怕昂貴的訴訟費用,仍未能作出最後決定。他又表示,盧少蘭並無手提電話。他說﹕其實她是想上訴,她覺得判決不合理,想上訴,但訴訟費用非常昂貴,她要想一下。
香港中文大學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民在香港傳媒表示,香港政府在招股書中表明,並沒有任何重大官司或潛在官司影響招股程序,但目前實上碰上一宗未知結果的官司,令招股書內容可能變得不真實,最後令包銷商取消上市程序。招股文件顯示非常清楚,房委會並無官司纏身,一個潛在的官司,就違反招股文件的條款,一個審慎的保薦人,為了不想承擔風險,就會取消整個上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