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就行政长官的继任和选举举行特别会议


2005.03.15

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周二出席立法会特别会议时透露,她曾就董建华继任人的任期问题,与内地法律学者有意见分歧。

梁爱诗在会议上表示,她曾经以普通法的诠释方法,与内地的法律学者就董建华继任人的任期问题作出争辩。她认为根据普通法,新特首的任期应为五年。但内地法律学者出示一份《基本法》起草时的文件,政府才改变立场,并向立法会提出修改已经被人大常委备案批准的《行政长官选举条例》。

梁爱诗说﹕在法理分析的过程,我不是去北京领受法律专家意见,除了与他们辩论,亦都有思考过普通法的法律解释原则。

曾经担任《基本法》起草委员的李柱铭,公开在会上向梁爱诗索取有关文件。梁爱诗表示考虑将有关文件公开。

而四十五条关注组的吴霭仪大律师,就质疑政府为何原先认为清晰,突然改变原有立场。

而特首大热门之一,署任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如果坚持五年任期,就会丧失二零零七年的民主改革里程碑,带来严重的政治后果。他还说,他尚未决定会否参与在今年七月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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