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陸委會宣布臺商投資大陸的管制措施

大陸委員會週三聯合其他四個政府部門舉行記者會,宣布針對總統陳水扁,在元旦講話提出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限制台商到大陸投資政策,推出配套措施。

陸委會邀請了經濟部、金管會、農委會和觀光局官員,說明管制的具體做法。經濟部次長施顏祥表示,以後二千萬美元以上對大陸投資的案件,台灣將視為政府政策來處理,在提出申請前,投資公司的負責人,必須先經過面試。

施顏祥說:“由政府有關部門邀請企業負責人,就相關議題進行討論,確定承諾之後,再依一般程序送投審會來開會審查。假設核准赴大陸投資之後,主管機關將針對母公司在國內持續投資、技術升級情形,以及在大陸營運、增資、擴建情形,來做持續追蹤跟管理。”

而在金融業方面,則加強對有在大陸投資的銀行和証券公司進行稽查,並且增加檢查這些金融機構在香港分行,確保沒有非法增加對大陸投資。

而在觀光業方面,為了因應即將開放的大陸觀光客,觀光局決定將接待大陸旅客旅行社向政府繳交保証金,從一百萬新台幣增加到兩百萬,而未來每一名大陸觀光客逃跑或失蹤,就罰二十萬新台幣。

觀光局長許文聖土示,大陸雖然宣布開放觀光客來台,一定需要兩岸協商,否則台灣不會開放。

在農業方面的措施,就是立法保護新品重農產品,防止運往大陸。而大陸漁工的問題方面,農委會表示,會就北京提出開放大陸漁工到台灣漁船工作,準備協商,但在未開始協商前,會加強稽查台灣漁民非法僱用大陸漁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