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兩名前情報人員涉嫌為中國做間諜﹐周二被台北地檢署以貪污及違反國安法等罪名起訴﹐控方並要求法院將二人分別判處十二年及十八年重刑。
台北地檢署向法院提交的起訴書指﹐離職國安局調查員陳志高在中國經商期間﹐涉嫌四度買通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中心﹐擔任專員的同學林羽農刺探調查局情報資料。
案情透露﹐林羽農和陳志高多次碰面﹐將調查局近年查獲偽造人民幣案情、總統夫人吳淑珍及女婿趙建銘等第一家庭成員案情的輿論、前立委張文儀遭遣返新聞稿及調查局內部組織概況交付中國情治單位﹐還以化名“夏慕華”收錢及簽收。雙方從2004年11月至2006年1月間﹐約定以每次三千美金為代價﹐由林羽農蒐集調查局業務資訊或公務上秘密文書﹐交由陳志高彙整後,轉交上海國安局﹐總計收賄金額約一萬二千美元﹐其中還夾有偽造百元美鈔。
檢方表示﹐現年55歲的陳志高與54歲的林羽農﹐均為調查局查核班第十一期結訓的同學﹐陳志高在十年前離職﹐轉赴中國上海經營商旅之友雜誌社。他曾告訴朋友在台灣是調查員出身﹐中國情治人員發現後﹐兩年多前將他押到密室﹐軟硬兼施說服他從事間諜工作﹐如果不從將會遭到抄家滅族。
陳志高供稱﹐由於生意虧損﹐加上被中國情治人員以查稅為由刁難及恐嚇﹐才會被迫擔任中國間諜﹐並和負責協助國安局主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等業務﹐的昔日同窗林羽農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