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再度宣布暫時禁止販售石斑魚

上個月香港政府檢驗一批從台灣入口的石斑,發現含有致癌的孔雀石綠後,台灣的農業委員會馬上請專家進行抽驗,結果發現市售石斑有百分之六十以上含有這種禁藥,於是下令所有市場禁止販售石斑。

農委會經過一個禮拜研究之後,推出石斑認証標章制度,所有石斑上市前,都要經過政府指定的機構檢驗。不過,在新制度實施一個禮拜後,衛生署仍然在貼有認証標章的石斑上,檢驗出孔雀石綠殘留物。

被抽查出販售含孔雀石綠石斑的一家法國連鎖超級市場發言人表示,他們也不知道為什麼貼上政府認証的石斑,仍然會含有孔雀石綠。發言人說:“今天發展到這種情況的話,我想通路商的立場是表示遺憾跟無辜,石斑魚事實上從二十二號採用認証制度恢復上市後,這幾天(到九月二十八號)我們賣了不到一百條石斑魚。”

衛生署追查後發現,養殖這批問題石斑的漁塭位於南部屏東,於是馬上派人去抽樣進行化驗。

這個漁塭的負責人何先生表示,他覺得自己養的石斑絕對無問題,而驗出的問題石斑,並不是他們出售的。何先生說:二十六和二十七號出售的,檢驗出有藥物殘留的那批魚,是中盤商自己去分裝的,我們賣給他的魚,是十五兩和一斤以上的,沒有那麼小的。他檢驗出來的魚是八兩和十兩,所以我有一點懷疑。

衛生署表示,既然連政府指定單位檢驗後都有問題,政府自即日起,停止認証工作,並暫停石斑出口和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