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提出公务人员抚恤制度修订草案


2005.08.19

据台湾《联合报》周五报导﹐台湾有关当局认为﹐过去对公务员遗族的照顾是基于公务员的配偶在该公务员服务社会时也间接付出贡献﹐才会订有遗族享有一半退休金的做法。

有官员指出﹐由于两岸交流频繁﹐不少退休公务员在退休后领了退休金,到大陆娶年轻的太太,结果公务员身故后,政府每月还要向大陆的遗孀支付每月退休金的一半﹐而这是没有道理的作法。

报导指﹐此一修正﹐对男、女性公务员都适用﹐但修法动机主要是针对男性公务员而来﹐如果公务员退休后再娶﹐或与元配离异后再娶﹐就完全失去照顾公务员遗族的意义﹐国家不能因为照顾一位公务员数十年﹐如果退休后他娶个年轻的太太﹐还要照顾他的年轻遗孀四、五十年﹐这样不符合社会正义﹐对国家财务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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