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和國民黨聯手通過憲法修正條文正式廢除國民大會

台灣國民代表大會今天就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進行表決,在民進黨和最大在野黨國民黨聯手,最後以249票對47票,通過憲法修正條文。

國大代表通過的五項條文,包括:立法委員任期由三年延長為四年,配合總統選舉一起舉行;立法委員席位由225席減為113席;彈劾總統權由司法院改為大法官會議,以及廢除祗有橡皮圖章功能的國民大會,以後修改憲法,由立法院通過後,再經由公民投票來確認。

親民黨和主張台獨的台聯黨,這次聯手反對修憲,原因是兩個政黨怕修改憲法後,新的立委選舉制度,會使小黨派從此在台灣政壇消失。親民黨發言人秦慧珠說,這次修憲後,新的選舉制度,將使民進黨在2007年立委選舉中可以獲得過半數席位,2008年又要用公投來和總統大選結合,壯大民進黨的聲勢。這個做法,會使馬英九無法當選總統,國民黨將自食其果,註定做一萬年在野黨。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憲成功,是民進黨改革的重大勝利,民進黨將在出年第二階段修憲。而國民黨發言人張榮恭就表示,修憲應該到此為止,國民黨反對再度修改憲法。

國民大會制度,原本是基於孫中山先生提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而人民就有選舉、罷免、創制、與復決四項權力而建構。但是,國民黨政權從未賦予“國民大會”上述權力。“國民大會”除了每六年選舉一次“總統”、“副總統”以及奉命修訂所謂“臨時條款”外,實際上無所事事,根本不具有民意代表性。1948年,選出第一屆國大代表後,原本1954年任期屆滿。蔣氏父子去臺後,為了維持其所謂“正統”形象,並便於當“總統”,經過幾次“修憲”,使得這屆“國民大會”一直延續到1991 年“第二屆國民大會”產生為止。

經過今日修憲之後,國民大會正式走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