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上訴辯論終結﹐馬英九庭上指控檢察官立場不公針對個人。法官宣布於十二月二十八日宣判。馬英九如果有罪﹐將可能喪失參選總統資格。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涉嫌貪污首長特別費案,週五在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最後一次辯論庭。國民黨特別動員大批民眾前往法院門口,為馬英九加油打氣。
馬英九在出庭前表示,他的心情平靜,情緒穩定。馬英九說:我今天心情跟前面十幾次開庭都一樣,我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我對法院的公正也有期待。
在開庭時,馬英九發表一份長達四頁的聲明,除了強調自己清白和無犯罪之外,還批評檢察官認定貪污特別費的標準不一,同樣的特別費案,有的行政首長沒有被起訴。馬英九甚至點名承辦本案檢察官侯寬仁,為了起訴他,竟然把特別費制度的缺失,全要他一個人來承擔。他還連用了6次,“為了起訴我”的語法,指責檢察官辦案不公。
法官聽完雙方辯論後,宣布12月28日宣判。
依照台灣的法律規定,馬英九雖然在一審判處無罪,但是如果高等法院在二審推翻之前的判決,改判馬英九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馬英九立即會喪失總統候選人的資格。(自由亞洲電台鍾廣政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