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通過成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

0:00 / 0:00

聯合國第六十屆大會周三表決成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案,最後在一百九十一票贊成,四票反對,三票棄權下通過。

根據決議案,新的人權理事會,將會一如安全理事會,直屬於聯合國大會之下。而成員國數目,由現時人權委員會的五十三個,減至四十七個。有意成為理事會成員的國家,需要至少取得大會不記名投票中的過半數票,才能成為理事會成員。而要罷免理事會成員,需要取得聯合國大會三分之二同意。

新的人權理事會,將會取代總部設於日內瓦的人權委員會。理事會每年召開三次會議,每次會議至少長達十週。

由於美國不希望一些人權紀錄惡劣的國家在新制度下晉身人權理事會成員,阻礙針對人權紀錄惡劣國家的議案通過,因此堅持要候選成員國取得大會三分之二支持才可加入,而聯合國大會亦多次順延表決日期,希望爭取美國支持。但在歐盟、中國的強烈支持下,只有美國、以色列、馬紹爾群島以及琉帛就決議案投反對票。

雖然美國反對議案,但美國已經表明,會與新成立的人權理事會合作。歐盟以及中國都表示歡迎決議案得到通過。

香港人權觀察總幹事羅沃啟,周四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時,他指舊有的人權委員會,被一些人權紀錄差的國家把持。他又批評新人權理事會的制度,並無作出顯著改革,只是一個妥協於現實政治方案,並不能夠保證中國不再阻撓,針對中國和香港的議案。他認為要出現一些重大歷史契機,才會有進一步改革。

羅沃啟說﹕這是政治現實上的妥協,特別大國的政治影響很強。而以往的重大改革,都出現在一些重大的歷史契機,例如二次世界大戰後,大家對一些情況感受深刻,因此願意放棄某些堅持,但現在並非這種歷史時刻。因此,改進並不會太大。

以往,美國多次在人權委員會,提出針對中國的決議案,但一直受到中國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阻撓。(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