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良懋書評:《見證洪門三百三十年》

加拿大卑詩省大溫哥華外圍一幢過百年的致公堂建築物,最近獲聯邦政府指定為歷史遺址。與此相關的加拿大洪門民治黨總支部,早於19世紀末已成立,最初稱洪順堂,後改名為致公堂;而洪門民治黨是美洲一個較大的堂口,並於1971年正式在加拿大註冊為社團。

《見證洪門三百三十年》

編著:劉會進

出版:台北 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04年12月

加拿大卑詩省大溫哥華外圍一幢過百年的致公堂建築物,最近獲聯邦政府指定為歷史遺址。與此相關的加拿大洪門民治黨總支部,早於19世紀末已成立,最初稱洪順堂,後改名為致公堂;而洪門民治黨是美洲一個較大的堂口,並於1971年正式在加拿大註冊為社團。

一提起洪門,大家都聯想到辛亥革命,當孫中山先生創建同盟會之前,曾於1904年在美國檀香山加入洪門致公堂,成為會員,且獲主盟人加封為「洪棍」(相當於元帥的位階)。而他到了三藩市,有一段時間住在洪門致公堂,日間就食於致公堂機關報《大同日報》報社,在當地華埠與僑胞朝夕相處,宣傳革命思想,籌募起義糧餉。所以,辛亥革命也是得助於洪門力量。

據《見證洪門三百三十年》書中頁97至102指出,辛亥革命英烈之一的鑑湖女俠秋瑾,留學日本期間,經由革命黨人安排下,加入反清團體三合會,並且獲封為「白扇」,亦即軍師。回到上海後,遇見光復會會長蔡元培、副會長徐錫麟,並秘密加入光復會,後來更加入同盟會,在一次參與起義失敗被捕而就義。

中國洪門五聖山山主劉會進,給台灣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寫了一本書,名為《見證洪門三百三十年》,希望揭開洪門的神秘面紗,進而協助推動把洪門轉型為趨向公益化、社團化、企業化、全球化。作者在書中《後記》這樣表示:「早年洪門致力於反清復明,為民族大義犧牲奉獻,其後洪門兄弟拋頭顱、灑熱血,義助國父孫中山先生推翻滿清、建立民國,此種逢山開路、遇水搭橋,把不可能變為可能的努力,促使洪門從反清復明轉型為講求民族大義……」現在,劉會進有意把洪門轉型為社會公益團體,一方面關懷弱勢,同時積極參與社會建設活動。

本書作者又指出,在推翻滿清的辛亥革命十次起義中,犧牲最多的,就是洪門昆仲,光是黃花崗一役,七十二烈士中,就有六十餘人是洪門成員;但在台灣,「洪門」組織並不合法,洪門中人必須以「中華民國社會專業促進會」的名義公開活動。劉會進更透露,曾有部分台灣的民意代表,在議事堂上誣指洪門是黑社會組織,甚至刻意誣衊洪門的忠義精神,他對此感到非常氣憤。所以要撰寫本書,讓社會大眾能完整地認識、了解洪門。

洪門組織予人神秘莫測、小圈子印象,皆因在歷史上,從明末的反清復明,到清末的武裝起義,洪門往往以地下秘密會社形式生存,在社會底層逐步發展會員力量,例如三合會、哥老會、紅花會、清幫等。本書作者認為,無論海內外,凡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洪門昆仲,所以他一向主張,應及早讓洪門合法化,把一切都攤在陽光下,不但政府易於管理,而且洪門也得以光明正大地為國家民族盡心盡力;同時,一些假借洪門之名胡作非為的宵小,也自然有所忌憚而銷聲匿跡。

書中有一點是何良懋不大明白的,作者在頁149提到,洪門是「獨立山頭主義」的組織,管理不易,且山主「必須以情感、以忠義精神的人格特質來統率昆仲,整個山的昆仲只聽命於山主」,亦即洪門各山頭恍如細胞組織般自行生存及發展。但如果真的要全面走向社團化、企業化經營的時候,難免要服膺於統一而中央化的組織架構,依循現代社會法制規章辦事,那麼豈非磨平洪門既有各個「山頭主義」的稜角,放棄個人情感以及因人而異的「人格特質」?當傳統忠義精神與忠於現代企業經營原則之間,未必那麼輕易取得相容時候,但卻要求洪門全面轉型的話,那會不會在長期而言,流於一廂情願呢?

無論如何,就因為洪門在社會上給人談論得極多,但可供查閱的資料直如鳳毛麟角,更遑論有系統的論述了。劉會進這本《見證洪門三百三十年》,細說洪門典故,由歷史篇到禮儀篇再到洪拳篇,足可啟人心志,糾正坊間一些對洪門組織的成見、偏見以至誤解,讓讀者增加了解這個中國近三百年來民間一大門派的堂奧,打開一個愛國團體那前世今生的故事,穿越歷史時空,印證各種江湖傳聞,本身即已極具可讀性。

何良懋今次同聽眾朋友講到這裏為止,並多謝各位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