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記者在中國的厄運

新疆烏魯木齊武警毆打及拘捕香港記者,掀起香港新聞界遊行示威以及社會各界一片譴責聲音。早前《廣州日報》一名記者在採訪時遭人打傷,報章作大幅報道,並列舉多宗記者被毆事件,要求當局維護記者正常採訪權利。對接連發生記者被打事件,香港和大陸的記者都同聲表示,打壓記者採訪情況越來越嚴重,希望中國當局能夠徹底進行新聞改革,尊重新聞自由。(潘加晴報道)

0:00 / 0:00

前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對本台表示,記者被毆打的事件過去未見諸於媒體,並非未有發生這樣的事情,只是沒有報道。《廣州日報》罕有地大幅報道記者被毆事件,顯然是記者多年來積壓下來的不滿怒火。他指出,大陸記者在採訪反面新聞時經常會遭到暴力對待,如果記者要堅持新聞的良知和職業道德,這必然涉及到一個“說真話,尊重事實”的問題。那麼記者的採訪對象包括政府官員就會用公開或不公開的手段來打壓記者。

李元龙過去因為寫了不少揭露政府腐敗的報道,得罪了許多官員和權貴。2006年,他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被當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李元龙對自己的遭遇仍然感到非常氣憤。他說,記者個人的力量有限,遇到打壓的情況理應受到所屬的工作單位保護,但在中國的新聞體制,所謂的社長和總編都是靠不住,他們是共產黨體制下當喉舌的領導,根來沒有知識份子的氣節,更沒有保護新聞記者的勇氣和良知。所以在沒有保障的情況下,這些人打記者更加肆無忌憚。

曾經在香港多家媒體採訪大陸新聞的事時評論員潘小濤亦表示,大陸記者採訪時遭到暴力對待其實一直存在,只是媒體絕少報道。以暴力阻止記者採訪幾乎是官員和利益者的即時反應方式,但現在官方的行為最惡劣是,除暴力外還會用“莫須有”的罪名,誣陷記者。

潘小濤指出,法制日報和中央電視台的記者早前因為揭露地方政府腐敗,分別遭到地方官員到北京抓捕,引起外界關注。他又以最近新疆烏魯木齊武警毆打香港記者,並指其涉煽動鬧事,以及四川警方指香港一名電視台記者涉嫌藏毒,阻撓到法院採訪維權人士譚作人受審為例,指兩宗事件都是非常嚴重的指控。當局完全沒有事實根據,使用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強加記者身上,目的就是要阻撓記者採訪和推卸其責任。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形容這次新疆武警毆打香港記者,是香港新聞界的“六四事件”。他呼籲香港新聞界要團結一致,要求當局道歉和最究責任。

杜耀明指出,這次事件除涉及個別記者受到侮辱和打壓外,最關鍵是中國新聞體制的問題。沒有新聞自由,產生的暴力是必然的,中國必需要進行新聞改革,才能解決根本性問題。

前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則呼籲中國當局出台“新聞法”,維護記者正常採訪權利。他指出,“新聞法”出台後必然對保護記者的採訪權和人身安全有相應的條款,即使是表面上記者也多了一個保護層。不過,在記者相對安全的情況下,很明顯是對打壓記者的人不利,這是“新聞法”遲遲未出台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