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隨便問問任何人,一旦發生了事會立即報警嗎?絶大部份的答案都是“有”的,但這是否等於問題能得到解決呢?
上海的張小英說,不理怎麼樣情況,都會先報公安。她說:我們出了事情,總會報公安,這是保護自己的做法,總會先報,不管他們怎麼樣處理。但假如家裡人多,會去抗暴,會跟對方拼過死。
北京的拆遷戶蔡先生,由於不肯搬遷,房屋多次被開發商破壞,有親人更被打傷,他報公安和向政府申訴,但公安一直沒有處理,令他投訴無門。他說:他們不能解決我的問題,因為他們說他們管的是治安。我一報警,他們把我帶到派出所,說這些事情他們管不了,叫我到其他地方去。他們能拖一天就一天,不給我們解決。
這種情況在大陸社會非常普遍,有些人甚至採取更激烈的手段去自己解決問題。
在廣州,上星期有一名婦人,不甘16歲的女兒被人迷姦,她為求將涉嫌者繩之於法,用計謀叫女兒與他約會,與幾名友人當街將他暴打近20分鐘,認為“打夠了”才致電報案和召救護車。這時候該名被指曾性侵犯少女的疑犯,已經被打至遍體鱗傷,一手佈局懲奸的婦人還大叫“死有餘辜”,疑犯送院後證實死亡。而該名婦人亦被拘捕。
事件引起很大迴響,在網上,有人認同該名婦人的報復,認為是色狼不對在先。亦有聲音認為,該名婦人抓到色狼後應交給公安處理,不應該動用私刑。在天涯論壇,有網民留言說,是“社會司法不公”的後果。現時根本沒有人相信公安會替民眾解決問題。
其實這類以暴易暴的事件,近期發生過很多宗,同樣在廣州,一間大學的校大園經常有單車失竊,學生和校方報警,但對方態度愛理不理,一班學生於是自發捉賊,賊人被捉住後,不單止被打得血流披面,連衫褲亦被學生撕爛。有人將打人的片段上載至網上,惹起社會爭議。
而在福建,上月中有一名患了腎病的農民到醫院求診,不料手術後情況突然惡化,隨即死亡。家屬不滿,認為是醫療失誤,但他們沒有訴諸法律,相反聯同數十名親友到醫院大肆破壞,更對主診醫生拳打腳踢,最終導致家屬和醫護人員的暴力衝突。
用暴力解決問題是不值得鼓勵的,但有不少人都認為,是公安機關和整個司法制度,令民眾失去信心。
去年年底,在廣東河源發生的村民群體打鬥事件,兩條村幾百人發生衝突,期間有村民開槍,造成至少19人受傷。但事件的起因,其實只是其中一條村的學生,被對方毆打。
有份參與打鬥的李先生(化名)表示,最初他們村的學生被無故毆打,他們都有報公安,但公安沒有理會,後來對方更用汽油彈破壞他們的溜冰場,他們才會聯合百多人去還擊。
他說:我們有報公安,公安沒有處理,每一次都有報,但出了問題後他們總是不承認我們有報,他們當然說我們是以暴易暴。中國的法律是好的,但問題是執行時能否到位。
到底,中國現今的司法制度是否令人信服呢?從事法律工作多年,不斷協助民眾維權的律師浦志強說,即使是他自己,對現行中國的司法制度亦沒有信心。他說:連我都缺乏信心!雖然我還是鼓勵我要保持信心。很多人都對司法缺乏信心,因為司法的過程令人信不了,信它,可能會出了問題,但不信它,我們又能怎麼呢!
曾經在大陸擔任法官,現時在香港中文大學擔任中國法制研究員的王友金,分析這些民眾濫用私刑的事件,他表示,雖然每個人用暴力的原因有很多,但以近期發生的事件來看,很大程度上是反映出社會民眾對整體司法和執法機構失去信心。社會上貪腐、不公平事件無法得到公平處理,所以大家將社會治安、腐敗積怨推在公安層面。有些案件發生在民間,公安沒有理會,推搪,引起民眾不滿,在得不到司法公正時,群眾積憤點發洩,只好自己採取暴力以洩自己的積怨,要求社會正視。
他認為,連串的事件已經對整個社會響起警號,當局必須要正視,否則這類暴力行為只會越來越多。大家看到司法倒退,所以大家對司法人員和法律制度失去信心,所以將來很多群體事件、民眾的示威、民間的抗議和私人的暴力會不斷增加的。
而在法律層面上,王友金指出,即使是為了將犯人繩之於法,但若果用私刑、用暴力令對方受傷甚至死亡,用私刑的人同樣要面對法律制裁,所以民眾不應讓採取這樣的手段來解決問題。你打死人,殺人償命,這是中國法律規定的,不可以因為私人的報復而寬恕你沒有罪。所以法律對這種事件會加以處理,但在考慮情節後,在量刑方面可以考量減輕,或採取寬大的措施,這是法律所規定的。
正如王友金所說,殺人要償命,打傷人亦要承擔法律責任。即使法制不穩健、法律不公正,作為百姓,亦都不應該用暴力手段去解決私事。有維權人士亦期望,政府可以改善法制,令民眾對執法機關重拾信心,這樣才可以避免私刑、甚至群眾衝突事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