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茶居﹕聽眾聯誼會成員談民權和公權

佛山周先生來電,陳述奧運會期間聽眾聯誼會成員所受到的阻嚇和滋擾。周先生說:他受到代表國家公權力的機關多次盤問,他都一再問對方:“我犯了甚麽法?”對方都回答:“你們沒有犯法。”現在反而是個別不代表國家公權力的人,聲稱聯誼會的正當活動犯法。真是奇哉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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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說,關於北京奧運會,記得主持人說過,民主人權就是中國應該爭取的最大一塊金牌。他完全同意,並且在實踐。因為中國大陸幾十年來都沒有公民社會的生存和發展空間。聽衆聯誼會就是公民社會的雛形,我們經常聚會,談論天下大事,談論人生,討論中國和世界……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中國公民的權利。如果説,過去我們作爲中國公民都未能真正得到和行使這種權利,現在我們站出來,就是一種推動國家進步、政治文明的實踐。若然這小小的一步都邁不出去,中國承辦奧運會時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從何說起?

主持人說,代表公權力的機關動用國家機器的力量去剝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結社自由、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以及動用專政力量沒收通過正常法律程序、從國家機關獲得批准的赴港證件。很顯然,這些特別機構的公務員是得到了專門的指令。在“政治文明”、“依法治國”及“和諧社會”都流於空談的威權制度下,上級的指令,隨時可以壓倒法律,壓倒民權。這是中國“和國際接軌”難以逾越的一道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