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製作人就柴玲的控告呼籲外界支持

89年六四事件前學運領袖柴玲控告紀錄片《天安門》(The Gate of Heavenly Peace)的製作公司侵害其聲譽及公司商譽再引起爭議,近百的學者聯名聲援言論自由。也有前學運領袖表示理解,至於柴玲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與過去的歷史切割外界有不同看法。(何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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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2007年5月在美國波士頓入稟法院,以誹謗和侵犯商譽,起訴描述 “六四天安門事件”的紀錄片《天安門》的製作公司(the Long Bow Group),再次引公眾的關注。過百名來自美國、英國、歐洲的中外學者,在網上發表聯署聲明,為《天安門》的作者撐腰,當中包括來自北京的作家王力雄及人民大學的教授。

當年六四事件參與者,入獄超過10年的北大學哲學系研究生李海,週一晚對本台表示,他不清楚事件,但認為當年的參與者透過法律的手段,與20年的事件作出切割,是個人的選擇,他對柴玲表示理解。他說:“柴玲現在這樣做,去保護她的利益,我是可以理解的。但這個利益是否正當?我無從判斷。正如那個作者,有他的權利,創作和表達自己的意見。她有自己的利益所在,她想辦法保護自己的利益,可以理解。對柴玲我還有這樣一個想法,我覺得她當年作得很出色,這裡面有一些小的是非,我也聽說過一些,但是當時的運動,她起的作用很大,我想不能要求她,一個人以後一直是這樣,或者永遠是這樣。她只要當時作用應該做的事,後來她退出,完全是正常的事,她不退出,更好。”

不過,聯署反對柴玲控告的英國華威大學學者陳美紅對本台表示,六四是一個集體回憶,提及柴玲及其公司的,不止紀錄片《天安門》的制作者,她不能認同柴玲的指控。她說:“我們這些老百姓很難會忘記,也有人選擇一定不要忘記,當年這些學生領袖給我們一些啟蒙。我覺得的柴玲的這個訴訟,當然她的選擇,她的公司是覺得是需要受到保護,那我能夠明白,但同時我又覺得,這家被起訴的民間團體是一個學術研究團體,他們也是出於關懷中國,而拍了那套電影《天安門》。我覺得從一個歷史的紀錄來看,他們做得很有價值,所以他們這樣被柴玲告,我覺得是很遺憾的事。”

而李海說,柴玲用訴訟的方式,使自己與過去的歷史切割,法庭一旦出現 “扒糞”的現象,效果難以預料,可能適得其反。他說:“這本身就是一個過程,可以回答,讓我知道是甚麼一會事。比如說,經過這個訴訟,今年或連續的訴訟,通過一個案例告訴我們是怎麼一會事。但他們都要出錢了,雙方都要浪費一些金錢和時間。這個過程,或許用能給我們一些好的東西。”

由柴玲擔任主席的Jenzabar公司於2007年5月入稟美國法院,指《天安門》的製作人在片中誹謗柴玪及侵犯其公司的商標,法院於去年8月撤銷誹謗案,但侵犯商標案仍然繼續,而天安門制作人近期在其網站發起呼籲,要求外界的支持,並表示由於訴訟費很貴,公司有可能在訴訟有結果前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