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王宇被控傷人案發還重審

北京女律師王宇被指打傷三個人的案件,天津鐵路運輸中院決定將案件發還重審。王宇希望重審能再得到公正的審訊,家屬認為判決是努力爭取的結果。王宇的辯護律師批評開庭期間被剝奪發言權。(李莉 報道)

2010.08.10

天津鐵路中院周二下午就王宇的上訴開庭宣判,王宇辯護律師之一的張凱接受本台訪問時證實,中院接納王宇的上訴,決定發還天津鐵路法院重審,但仍未確定重審日期。

他説: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指一審時沒有調查就判,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消息吧,說明一審沒有認定事實。

張凱表示,中院法官在開庭期間違法不允許他發言,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再次反映鐵路法院權力過大的問題。

他説:鐵路司法完全獨立,我們向哪一個部門投訴也不行,人大也不管,管不著,因為它是企業自己辦的司法系統。

王宇的丈夫包龍軍對本台表示,王宇在庭上説,希望公正的審判能延續到一審法院,他認為法院發還重審,是努力爭取的結果。

他説:中院的法官經過反思,還回重審,可以說是爭取結果,也是鐵路法官公正、公義,這種良心來辦案的結果,雖然不是我預期的,應該是判王宇無罪,應該追究一些人的責任,但是也是進了一步,向好的方案走。他表示王宇已被超期羈押,周三會為王宇向再法院申請保外候審。

北京女律師王宇在2008年在天津西站候車室與4名鐵路工作人員發生衝突,王宇認為派出所在調查時對她嚴厲喝斥及限制行動,受到不公平對待,向公安處督察室投訴。數月後,天津鐵路警方指稱她在衝突中打倒3個人,其中一名檢票員張格非被打至神經性耳聾,而拘捕她。經過多次庭審,至今年3月,鐵路運輸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她有期徒刑3年,並賠償兩名傷者13萬多元。

王宇在庭審中堅持自己並無打人,反是被檢票員打,又指當時與她發生衝突的並不包括被指打至重傷的檢票員張格非,認為派出所是為了報復她的投訴,而誣衊證據使她入罪,於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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