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剛獲釋的內蒙古異見人士哈達,就囚禁期間遭受酷刑及非法關押,繼續提出申訴,希望當局平反冤案。另外,他又勉勵港人要爭取自治權利,以免走上內蒙古的道路。(海藍報道)
哈達週三(10日)向本台表示,他被關押19年期間,人權狀況很差,今年6月曾寫過一份申訴狀,並在網上公開,其中提及當局對他施加各種酷刑,包括落毒藥,主要在食物中放置,然後睡覺期間放毒氣,令他身患多種病。體罸方面,法院人員及警察打過他,冬天讓他受凍、夏天在高温中工作等。此外,他在赤峰監獄被"關小號"2次共99天,這些刑罰再加上經常囚禁在室內,他形容身體被徹底弄垮。
他又指,今天同學說幫忙讓他住醫院調養,他估計在這階段當局不讓他入院。大約1個月前,他曾向內蒙政法委打報告,要求做殘疾鑒定及司法鑒定,他們不批准,因為若證實他是殘疾,當局要負上法律責任。
哈達說: 我已經1個月前給內蒙政法委打了報告,說要給我做兩個鑒定,他們不給你做。這個東西以後,他們絶對要負法律責任,因為刑法明文規定,造成重傷害就是犯罪。
被問到囚禁多年對外面世界會否脫節,哈達指出,近日經常看電視新聞,也知道香港佔中情況。他認為,香港人有自治權利,他們應該這樣做,當局是不會妥協的,但作為香港人,應該爭取自己的權利。他不清楚人大決定後,港人佔中是否有用,但認為捍衛自己權利可以理解。至於佔中即將清場,哈達說香港佔中已經兩個多月,情況還可以,換作大陸,警察早已鎮壓。另外,哈達又以內蒙古作比喻,認為香港走上同一條路。
哈達說: 內蒙是在中國成立的少數民族,剛開始時它確實有一些自治權利,但後來一步一步剥奪,到現在什麼都沒有了。香港也是走這條路,它今天剥奪這一個,明天剥奪你那一個,最後你跟這個內蒙差不多。
哈達妻子辛娜及兒子威勒斯,週二由派出所用車送到呼和浩特北面的加州華府高檔小區,與哈達見面。他們已經5個月被阻止探視,母子2人週三再到那裡探望哈達。辛娜表示,總的來說,丈夫被關押19年後重獲自由,一家三口能團聚,這個很難得。昨天,她激動得心臟病發,她希望今後不要重演她家的悲劇。她認為,黨內正派勢力發揮作用,丈夫才能獲釋。
辛娜說: 我覺得現在能讓哈達出來,能給他有這個房子,我覺得也是黨內正派勢力起作用,因為哈達是周永康抓的,現在他被抓起來。我覺得中央應該追究這些責任,所以說這個事件是形勢所迫。
自11月17日起,哈達從被軟禁4年的地點,被當局安排入住加州華府小區。哈達早前向本台指,當局要他答應條件才可居住,他不接受,所以要另找居所。他指,由於當局曾警告不可返回妻子辛娜家,也不想連累其他親屬,他希望提出申訴獲得賠償,用這筆錢生活及治病。
哈達申訴狀內容反映3個問題:第一,他對被判15年刑期的案件本身有異議;第二,對刑滿後被關押4年屬違法,要提出控告;第三,株連妻兒的問題。
哈達被關押19年後,12月9日,其剥奪政治權利4年期滿獲得釋放。
哈達於1995年12月10 日被公安逮捕。翌年,被法院以"分裂罪"及"間諜罪"判處15年徒刑。事件涉及他創立"南蒙古民主聯盟",爭取南蒙古民主自由權利等。哈達在2010年12月10日刑滿出獄後,他與妻兒仍被限制自由。其後,哈達被關押在呼和浩特一處地方達4年。妻子辛娜被指控非法經營判刑,判3年緩5年,兒子威勒斯被指控涉嫌吸毒,關押1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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