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回家運動總幹事張炳玲被解職

為海外大陸異見人士而成立的”我要回家運動”香港義務總幹事,亦是前香港記協主席張炳玲,因為3萬港元的私下募捐財務處理不清,已經被停止職務。盡管運動已經向海外相關人士發出電郵通告,但仍有民運人士表示並不知情。(何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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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家運動”在香港註冊,主要協助海外被禁足大陸的海外民運人士返回大陸。社團的法定成員、立法會議員張文光週一晚對本台說:我們將這件事講出來,一個很主要的原因,是確保我們海外民運的朋友,以及香港人,不要將張炳玲小姐與我要回家運動做組織上的任何聯繫,因為我們已經解除了她的職務,如果她再用這個身份,再去採訪,募捐的話,我們講得很清楚,我們暫時是處於一個不在法律上要求她回應的階段。我們也真的希望,等待她回應。

張文光說,涉及的金額大概是3萬港元,包括三筆捐款,除已經公開的一筆5000元外,還有一筆2萬5000元。他說:讓我們下這一個決心的,是她用我們的一個盜版的《我要回家》的書,去訪問一些海外民運的朋友。這種情況繼續出現的話,會令到我們很多海外的朋友不知情底下接受訪問,甚至可能捐款,我們不想這樣。我們香港朋友,對於任何的民運捐款,從來都是20年清楚到極點。如我一涉當這方面的混亂,我們情願出來講清楚,大家不會隨便捐錯了對象。

而運動,已經發出電郵,通知海外的民運人士。不過,有民運人士就說,每日的電郵太多,未有注意到細節。作家陳邁平說:我不知道這個事,盛雪有送郵件給我,很多郵件我可能錯過了,郵件很多,我覺得沒有關係就刪掉。

香港明報報道﹐前香港記協主席張炳玲被指,在今年的六四 20 周年紀念上,未經授權,私下向外募捐,並將捐款直接存入其私人戶口,還以”我要回家運動”的名義發出收據,並印上”我要回家” 非官方的印章。

記者週一晚曾致電張炳玲的手機,但電話已經轉到留言。留言中,張炳玲稱沒電,要去吃飯,說:今天有點悶熱,不過都挺好呀,太陽普照,OK呀,我電話現在因為沒有電,我又去吃飯,所以今天就沒法講了,遲一些再講。

另外,張炳玲涉嫌侵犯了《回家》一書的版權,並私下翻印了該書作送贈。《回家》一書,為紀念六四20周年出版,紀載海外民運人士流亡20年的心路歷程。版權獲受訪的海外民運人士授權,給 “我要回家運動”,用於“回家”用途,並非張炳玲。張文光說,“我要回家”賣書的收入很有限,可以賣多少錢,所以涉及的是書的版權,因為我們承諾書的作家,出了書之後,錢是用到我要回家運動,所以我們一定要很清楚,告訴我們的朋友,現在出了一個意外,不過我們正式渠道得到的捐款,都用在他們身上。

“我要回家運動”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曾將18萬元捐款交予張炳玲。張按計劃訪問美國、法國、英國等地的民運人士。三次出訪共花了約13萬元,但事後多次催促交稿,至今文章、照片、錄像從未交代,張只退還用剩的約5萬元。而早在今年4月,運動已經向張炳玲發出律師信,要求交涉。但為免影響六四20週年的紀念,運動到了八月中才將事件主動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