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福告官擅闯民居法院拒受理

在美大陆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状告山东执法及行政机关,要求公开强行入侵民居的法律依据,法院以证据不足拒绝受理。家人认为法院的驳回案件的理由不能接受,决定提出上诉。(姬励思报道)

2012.11.02

陈光诚大哥陈光福状告沂南县公安局及双堠镇政府一案,遭沂南县法院驳回。图为法院的裁定书。(照片由陈光福提供)
陈光诚大哥陈光福状告沂南县公安局及双堠镇政府一案,遭沂南县法院驳回。图为法院的裁定书。(照片由陈光福提供)

陈光福周四下午收到沂南县法院的行政诉讼裁定书,指起诉人称沂南县公安局和双堠镇政府搜查其住所,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不能证明事实存在,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陈光福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对裁决表示愤怒。他说,镇政府人员强行闯入其住所是铁一般的事实,他有很多证据可以在庭上详细展示,但法院罔顾事实,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受理,令人难以接受。

他说:“证据很多,沂南县公安局一名警察把我家的电视打坏,被行政拘留五天,他承认用木棍打的,他们撤走后,那木棍还留在我家。还有被砍伤的官员,还有很多邻居听到克贵妈妈叫救命。”

陈光福说,按规定,他可在十日内经沂南法院向临沂中院,提出上诉。他原本就是向临沂中院提呈诉讼,但中院却把案件转交沂南法院处理,因此他考虑直接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他说:“现在要提出上诉,正在起草上诉状,但是向临沂中院还是省高院提交,我还要跟律师商讨,这个程序我们必须走下去,当局还有甚么措施我不管。”

一直关注事件的山东律师刘卫国表示,沂南法院若认为起诉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应该要求他在限期内提交补充资料。但法院在未有向起诉人解释说明前,就决定不受理,难免令人质疑是基于政治因素。

他说:“法院如果认为陈光福的起诉状不完善,应该给他通知,限他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有向起诉人作释明的义务,解释要那些资料才会受理。现在以没有提供证据为理由驳回,显然是不对的。”

沂南法院驳回陈光福的诉讼,亦引起网民很大的回响,认为法院包庇沂南县公安局和双堠镇政府,强闯民居的违法行为。网友草根女表示,陈克贵被抓就是最好的事实,否则就应立即释放陈克贵。网友刘国慧2011表示,当局在陈光福家门口设置了摄录头,法院应调取当日的录像作为证据。网友薰衣草就以讽刺说,法院的决定是想让民众明白,起诉人告错人,那不是行政行为,而是匪徒入屋。网友吃河蟹的花猫更慨叹大陆司法已死。

沂南县双堠镇政府今年4月发现陈光诚逃离软禁后,镇长张健率众强行闯入陈光福家搜捕,期间殴打其儿子陈克贵,又大肆破坏屋内的物品。他依法向相关部门要求公开当日入屋的法律依据不果,遂于上月中向法院提呈行政诉讼,分别控告沂南县公安局及双堠镇政府,要求法院裁定两个机关拒绝公开强行入屋施暴的资讯属违法。陈克贵因自卫用刀伤人,被以“故意杀人罪”逮捕。案件已移送检察院,罪名更改为“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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