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拆遷戶告政府強拆勝訴

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八名強拆戶,起訴當局違法強拆獲得勝訴。強拆戶指訴訟時間長達九個月,終獲勝訴感到十分欣慰,預料要求賠償的訴訟亦快將宣判;他們準備春節後繼續採取法律行動,追究當局暴力拆遷的刑事責任。代表律師指,居民控告政府非法強拆獲得勝訴,在當地尚屬首次,但索償及追究刑責仍有阻力。(馮日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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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周四開庭宣判,確認長清區建設委員會,在零七年四月三十日發出的房屋拆遷許可証屬違法,長清區建設委員會要承擔堂費。強拆戶史女士周五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她們八個強拆戶堅持將違法部門告上法院,訴訟歷時九個月,對終獲勝訴感到十分欣慰。

她說:“我們知道判勝訴後感到高興,因為我們的房屋都被強拆,令我們很多人都無家可歸,但同時亦感到有些失望,因為法院未判我們獲得任何賠償,我們仍追討當局賠償我們失去的房產及財物。”

另一名強拆戶尹女士說,當局先後動員數百人,分兩次強拆他們的民房,過程中更有居民受傷,房內所有東西被抄走,至今仍未獲發還,很多居民無家可歸,所以他們亦已入稟法院要求賠償。

她說:“我們起訴建設委員會違法強拆,訟訴長達九個月,現時未知另一案法院何時宣判,我們一定要追究區政府,拿回我們應有的住房權,他們打砸我們的房屋,又打傷居民,共有五人被打傷,他們都沒有作出賠償。”

代表律師倪文華向記者指,濟南市內發生多宗強拆民房的事件,今次起訴當局違法強拆獲勝訴,可以說是當地絕無僅有的案例,但倪文華估計,要求區政府賠償會遇上很大阻力。

他說:“好像這類案獲判獲勝的情況,在全國來說,實在是很少很少,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但這個案例可以作為旁証,証明強拆行為是違法,對正等候宣判的另一案有支持作用,但由於法院的開支都是由政府支付,可能因此受到司法以外的阻撓。”

倪文華預期法院會在春節後宣判,而下一步他們會對參與違法強拆的公安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長清區政府於零六年九月,以開展舊城改造計劃為由,以每平方米一千四百至一千九百元補償居民,受影響的四百多戶,認為補償金太低一直拒絕搬走,其後當局利用行政權力威逼居民簽協議書強制搬遷,包括將任職公務員的居民降職,又強行停水、停電,及僱黑社會人員深夜打砸房屋的窗戶及電燈等,蓄意用垃圾阻塞道路等卑鄙手段,逼迫大部份居民離開。餘下八個拒遷戶,當局在零七月十一月初及十一月中,先後兩次動員數百人,暴力驅趕他們,將他們的房屋強拆,他們堅決維權,去年四月底將違法單位告上法院。